卻因為證據不足,沒有被定罪的人為調查重點。
但這種案子,其實沒有報案的情況占據絕大多數。
因為對于施暴的男方而言,事務所為的事情。
可對于受傷害的女兒來說,受到羞辱是第一次傷害。
站出來去控訴,其實還會受到第二道傷害。
如果能告到對方,那還好一點。
但如果失敗了,往往還會受到來自媒體與外界的三次傷害。
可以說除非是心理素質強悍,堪比鋼鐵般堅硬的,否則是個人都會崩潰的。
何況,一般受害女性在發現自己受辱后,都會下意識毀掉一切。
衣物啊扔掉,身體要洗好幾遍。
雖然明白她們想要擺脫噩夢的想法,
但如此一來,僅有的證據也就沒有了。
這就給了以后的控訴,警方和檢方的調查取證帶來了不可逆的問題。
所以一方面擔心受到更大的傷害,
一方面如果沒有證據,也不敢輕易去找警方控訴,
這就導致實際報案數量和具體情況之間,有著一定差距。
如果說,那人是在這種人里挑選試驗品的話,可以說幾乎不可能找到。
不過隨著調查,事情倒是沒有他們以為的那么絕望。
在派出了幾個疑似的人選后,最終他們鎖定到了一個人的身上。
這個人,也是一開始他們就重點調查的對象,只是當時還沒有和宋仁建聯系起來。
在隨著進一步的調查后,大家都覺得這個人或許就是他們要找的人。
這位疑似可能成為試驗品的,是一位名叫李曉健的人。
這人本身沒什么名氣,但他的父親很有名。
是AB市知名的律師,名叫李正義。
這個名字的出現,讓大家伙都有點小驚訝。
上次的畢蓋鱷也是,后來給郝浩仁辯護的也是這位。
如此知名的律師,卻養了一個不學無術的兒子。
李曉健當年將宋仁建剛滿十八的女兒給迷暈后,下了手。
但因為證據不足,被無罪釋放。
之后消停了一年后,又一次做出了同樣的事情。
但依舊證據不足,無法判刑。
不過在第二次事發的三個月后,李曉健在一次外出時,就突然失蹤了。
在此之前,沒有絲毫異狀出現。
根據其父親李正義的說辭,也不認為是孩子離家出走。
而認為是遭到了綁票。
雖然的確有一些自稱綁匪的人打來過電話,索要贖金。
但根據當時警方的調查后發現,那些自稱綁匪的人全是假冒的。
他們只是不知道從什么地方得知了這個消息后,
想著假冒劫匪來騙一筆錢而已。
至于真的劫匪,卻一直沒有出現。
到最后連李正義自己也不由得懷疑,是不是沒有綁匪。
到了現在,已經過去了將近十年了,
李曉健就像是憑空消失了一樣,再也沒有任何的信息。
可以說是否活著都沒人知道。
如果真是有所謂的試驗品,
或許失蹤多年的李曉健,會是最有可能?
不過這么年下來,隨著犯人的手法升級,
可以看出來對方做了很多次的實驗。
但這種手術可不都算是小手術。
加入猜想成立,那么李曉健之所以一直沒有被找到,
或許是因為在被當做試驗品時,不堪重負已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