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周時間不到,梁一飛先去滬市,再飛美國,在美國停留兩天之后,又一次坐上了回滬市的飛機。
按理說,人應該很累,實際上也的確很累,可是在飛機上,卻有些興奮,腦子里一直在回想著在美國后來的談判過程。
最終還是談成了,和他一開始提出的條件有些不同。
拉里和謝爾蓋兩個給出的最終底線條件,比梁一飛要求的要低,如果未來谷歌能夠上市,那么在谷歌在上市的時候,梁一飛的股份不會被稀釋少于20%,在上市后5年之內,梁一飛的股份不會少于10%。
至于在之后,這就不是他們倆能夠保證的了,如果雙方的確合作的很愉快,那么他么愿意梁一飛繼續成為公司的大股東,也得憑著梁一飛自己的本事,去維持自己的股份,甚至爭取更多;如果梁一飛缺錢,也可以賣掉一些股份。
至于錢方面,依舊是三百萬美金投資沒有變化。
聽起來好像吃了不小的虧,不過這個提議提出來之后,雙方經過溝通,梁一飛倒是認為,這反而比較實際,比自己一開始獅子大開口直接占據30%更有可行性。
谷歌要發展壯大,自己一個大股東必定是不夠的,自己擁有的先知,不足以幫助谷歌達到原時空的規模,只能在一些關鍵點上給予幫助。
那么就需要更多的有力人士和強力資本的注入,為谷歌保駕護航,如果自己一個人從一開始就獨占過多的股份,必然會影響到后續資本的進入。
甚至會影響到拉里和謝爾蓋的創業積極性。
企業想要發展壯大,必須不斷的有各路‘英雄’的加入,
一頭豬還在幼年的時候,就吃光了,看似吃了獨食占了便宜,可失去了讓長肥長胖,吃到更多肉的機會。
得不償失。
至于他們講的上市五年之后,無法保證,這倒是也是一句實在話,等到那時,谷歌的權力構成已經錯綜復雜,即便有一個實際的管理層,被這么大的利益團體,內部的斗爭、競爭必然存在,而且必然是激烈的,這時候,誰都不能保證誰的利益不受損害。
說到底,有本事的,就吃的多,沒本事的,不但吃不到,連原有的,弄不好都要吐一些出來。
這是實在話,比許諾一個空頭支票要強。
反過來講,如果到時候梁一飛有能力有手腕,說不定也可以連橫合縱,吃下更多的好處。
即便不上不下,上市五年之后,還能保證至少百分之十的股份,那也絕對是谷歌有話事權的超級大股東。
在股權上做出了讓步,梁一飛也提了一些其他的要求。
最主要的兩條,第一是他即可以授權兩位創始人對他股份權力的行使,也可以取消這份授權,自己在董事會行使權力。經過和拉里的一番唇槍舌劍討價換件,最后修改為:在公司上市后,或者五年之后,兩個條件任意滿足其一,那么梁一飛就有權力收回股份權力行使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