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人家納什連續兩年拿到了常規賽MVP,基德職業生涯一次都沒拿過,這就明顯比不過了。
在NBA有句老話說的好——“選秀狀元有可能是個水貨,而MVP則不可能是個水貨”!
強如科比.布萊恩特,職業生涯也只拿到過一次常規賽MVP,所以即便王大林上賽季剛剛拿過一次,也不代表往后七個賽季里他就一定能再拿一次。
不過王大林覺得這也沒多大難度,畢竟他今后只會越來越強。
他上賽季常規賽的數據好像已經強到變態了,甚至有不少手殘黨表示在游戲中都無法打出這樣的數據……不過只有王大林自己才知道,今后他幾乎鐵定會更加變態!
自從被“掛逼系統”附體的那一刻起,王大林就知道自己今后必將成為NBA有史以來最變態的超級巨星,這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既然自己給這個系統起了個“掛逼系統”的名字……又怎么能不開掛呢?
誠然,NBA是個商業聯盟,的確會受到“耐克”、“阿迪達斯”等大品牌商家的影響,尤其是MVP這種大獎的評選上影響力將會更大。
所以NBA球星們為什么會對“耐克”、“阿迪達斯”這樣的品牌趨之若鶩?
很簡單……只要真打得好,很有可能就可以拿獎啊!
不過王大林卻完全不在乎這些,因為……你所謂的“打得很好”,在我這里卻完全被碾壓,你說聯盟會把這個獎頒給誰?
就像他上賽季的場均32.76分10.99籃板8.99次助攻1.85個蓋帽1.77搶斷的數據,再加上常規賽73勝9負的歷史最佳戰績,如果你是擁有投票權的體育媒體記者,難道……你好意思把票投給其他人?
如果真是那樣,聯盟恐怕立刻就會失去公信力,到時候誰還看NBA的比賽?
正因為NBA是個商業聯盟,所以他們就必須盡可能的做到公平公正,兩個表現相差無幾的球員他們可以隨意定奪,可明顯強出太多還要強行打壓,那不就擺明了是耍賴嗎?
也許后世的亞當.笑話會干出這種離譜的事,可目前執掌聯盟的是大衛.斯特恩,他可不會任由自己的腦袋里面進屎。
所以七年拿一次MVP對于王大林來說難度并不大,這三項條款中其實最難的還是第三條。
在這七年的合同期間,王大林所代言的球鞋總銷售額必須超過3億美元,如未能達到,“李寧”公司有權在王大林合同期最后一年收入中扣除900萬美元!
不算球鞋收益分紅的話,王大林每年可以從“李寧”公司這邊拿到1428萬多美元,如果他這七年沒能拿到MVP就會被扣500萬,再加上這900萬……基本上也就相當于一年的基本工資全都扣完了!
“李寧”公司這些高層擬定后面兩項懲罰條款的時候明顯很用心嘛……連金額都算得死死的!
7年5億美元,平均每一年就是7143萬美元左右,按照這個時期的匯率,換算成軟妹幣可是5億9072萬元左右呢!
王大林的“火神一代”每雙定價298元,“火神二代”則是348元,上賽季出的“死神一代”稍微高大上一些,也不過598元一雙。
如果只靠國內的消費群體,“李寧”每年得賣出差不多98萬7800多雙“死神一代”才能達成這個銷售目標。
現在可是2003年,國內普遍人均收入還處于一個很低的水平,比如王大林的家鄉重慶,人均月收入還不到1000元。
哪怕王大林目前在國內的人氣已算體育界第一人,想要每年賣出將近100萬雙籃球鞋也不是件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