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現在鎮上還有多少要去白鹿城的人?”克洛德問道。
“很遺憾,”這個少尉回答道:“你們來晚了一步,今天早上前往白鹿城的一支隊伍剛剛出發。現在鎮上要去白鹿城的也就你們三位,不過如果你們能在鎮上等個四五天的話,很快就能湊齊前往白鹿城五十人以上的隊伍。”
克洛德搖了搖頭:“沒這個必要,我們不會在鎮上等人湊齊隊伍了,我們明天早上就出發。做為王國的軍人,我們三人并不怕這伙匪徒,而且我們都帶著火槍,如果他們膽敢來襲擊我們的話,那我們是求之不得,或許我們還可以從他們的身上撈取一大筆的賞金。”
“克洛德騎士,我希望你再考慮一下。”這個警備營的少尉還想繼續勸說,不過看克洛德三人態度堅決,他也只能再次向克洛德行了個禮退了下去。
第二天一大早,克洛德三人不顧黑森鎮警備隊的勸阻,騎著馬駕著馬車出了鎮門,往黑森林而去。
克洛德離開前對那個好心的警備隊少尉說,如果真的碰上那伙匪徒,他們打不過的話大不了棄了馬車騎馬逃回來,不過相信他們會讓那伙匪徒也付出沉重的代價。
拉著馬車的是兩匹馱馬,麥杰克和大個子格米都坐在馬車的駕駛座上,他們的身邊都放著各自的火槍。兩匹健馬的韁繩被系在馬車的后面跟著馬車跑,如果有需要的話,麥杰克和大個子格米可以棄了馬車騎上后面的健馬離開。
至于克洛德,則騎在馬上一路隨行,他的坐騎身側插著兩把火槍,一把是他的奧巴什三型制式火繩槍,另一把是他從愛芬娜斯堡的黑市采購來的霰彈槍。這把霰彈槍應該是從某個公國貴族家里流傳出來或者說是被某個士兵當成戰利品給搶走賣到黑市上去的。是特制的霰彈火繩槍,二十米左右射程內發射的霰彈據說能打死兇猛的野豬,除了射程近之外還有個缺點就是后坐力很大,但這對克洛德來說并不成問題。
之所以克洛德會重金買下這把霰彈槍的原因并不在于火槍表面描金鏤銀的裝飾花紋,而在槍身上銘刻的名字:利伯衛德.米洛斯基。這是克洛德這世的第一個情人,在松鼠村遇到的那個索尼婭.羅.瓦庫西里男爵夫人的父親的名字,聞名大陸東部地區著名的槍械制造大師。
這把霰彈槍就是男爵夫人父親的作品,克洛德看見就買了下來,也算是對男爵夫人的一個紀念。只是沒想到,現在這把紀念用的霰彈槍竟然還能派上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