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走的很慢,刺九的姿態同樣的悠閑,有意無意的,他的目光斜斜的看向遠處的薪城,
他昨晚收到豫讓遞來的消息,智朗明日會去鹿鄉狩獵,他此刻正是前去勘探地形,為任務做準備的。
刺九是一名職業刺客,不過跟那些被貴族豢養的門客不同,他原本是流浪士人,只是去年被人追殺時為智顏所救,這才為其效命。
刺客,在這年代并不少見,幾乎每個大貴族都會養一些,而這種風氣在燕國又尤為興盛。
不過,刺客也分種類,像荊軻,像豫讓,名氣極大,但技術上卻屬于菜鳥級別。五步之內拿著武器都干不掉目標,這種事情看起來悲壯,但細究起來未免太不專業,算是兼職刺客,只不過承載了太多感**彩才讓其揚名。
真正職業的刺客,像刺九這般,其實多數是岌岌無名之輩。這就是工作,成了根本不會有人知道是誰,沒成就立刻抹脖子,更沒機會喊出:士為知己者死這樣的慷慨之詞。
當然,刺九這樣的雖然業務水平好,卻常常讓人瞧不起。因為春秋重義重信,做事講究一個師出有名,如果不管善惡濫殺無辜,刺殺后就跑,這算是道德上有重大缺陷,多數下場也好不到哪里去。正因為此,做這一行的極少,多數是無奈之舉,愿意收留他們的貴族就更少了。
過了薪城,往西走就是一條小河,不過正是枯水期,水只沒過腳踝。刺九并沒有從橋上過,而是騎著牛直接涉水過河,
一直到中午,他才到了鹿鄉。這里雖然設置了鄉,但人口很少,保留了大片原始地貌。
把牛藏好,刺九就提著武器,徒步往獵場深處走去。
……
第二天天還未亮,智朗就早早的起來了。
他先去瞧了眼季佳,燒總算是退了,但看起來還是有些虛弱。
“等會叔姜過來,你多吃點東西,多喝水!”
季佳蜷在被子里,說道:“昨日你說要養幾只鹿,還算數嗎?”
“等著吧,今天有機會就捉幾只回來,不過你得聽話,不然我就把鹿送到酒伯那里,做成菜。”智朗笑道。
“切!”季佳癟著嘴,表示不信。
帶齊裝備,智朗就牽著馬離開了居所。今天說是狩獵,但他的本意是戰爭演練,所以該有的裝備一個也不少,以至于看起來有些臃腫。
這樣的一場大規模狩獵,幾乎是一場全民盛會,所以除了忙碌的大人,還隨處能看到拿著小木弓歡呼的小孩子。
不過,往年狩獵都是在附近,有的家長還會帶小孩去瞧熱鬧。但這次卻不成了。
到了城外,就看到一大群人已經列好了陣列,薪武正在清點人數。
即使換成了單騎,但那些甲士還是下意識的站好陣列,倒是那些庶民跟奴隸,在薪武的嚴厲訓練下才總算有了點樣子,但仍然能明顯看出區別。
在春秋,階層的差別就是這么滲透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甲士們自然是騎著馬,庶人也一樣,不過奴隸只有趕車當民工的份了。智朗去訓了幾句話,沒有多啰嗦,調整隊列后就帶著往鹿鄉的方向去了。
鹿鄉就在薪城以西十多里外,智朗騎馬走在前邊,正要過河時,卻看到橋上站了一個人。等離的近了才發現,那是豫讓。
只見他手里提著酒壺跟酒杯,只是面無表情的站在那,如同一根木樁。
“先生,你是專程等我的?”智朗說道。
豫讓點點頭,面色傷感的道:“我要離開此地了,特來道別!小君子,可愿飲一杯酒?”
說著,他抬了抬手中酒壺。
“先生要走?去哪?”智朗眉頭皺了起來,他之前沒聽到什么消息啊。
“去屯留,或者去智邑……”
“所為何事?”
豫讓搖了搖頭,“豫讓不便多言。”
智朗打量了他一眼,心中奇怪,總感覺今日豫讓哪里有些不對。
“小君子!可愿飲一杯?”說著話,豫讓已經倒了一杯酒。
智朗連忙擺手,面有難色,“還是免了吧!先生,我今日要去狩獵,又是單騎,萬一墜馬可就不妙了。”
豫讓抬起的手緩緩放下,嘆了口氣,“也罷!那……希望你此去滿載而歸吧!”
“先生!珍重,我們有緣再見。”智朗朝豫讓拱了拱手,這才率著隊伍繼續往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