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摻的少,他們喝了以后說這酒“后勁大”,喝過以后頭疼得厲害。
當時我很害怕,畢竟殺人這事不是鬧著玩的。雖然我做夢都希望他們老兩口下地獄見閻王,但我不想跟著他們一起死。
第一次摻的酒精不多。
第二次的數量增加了一倍。
第三次我決定下狠手,因為那時候鄰居已經開始喝我送過去的第二瓶酒。算算時間差不多了,再拖下去,很難找到合適的機會。
那天正好是我養父的生日。村里不像城里,生日時間不管陽歷,只看農歷。我一大早就起床收拾家里,打掃門口,灑水凈街,然后帶著我女兒趕早出門去集上割肉買菜。
我是故意這樣做,讓左鄰右舍都知道我有充分的理由做好菜擺宴席。我的養父母對此很意外,卻沒有起疑心。他們看著我殺雞燉湯,炒豬肝,做紅燒肉,炸洋芋片,還拌了他們喜歡吃的皮蛋……燒菜的時候我故意把大門敞開,讓過往的人都能聞到廚房里飄出的香味。
南泉村不大,很多人都知道那天我養父過生日。
下午燉肉的時候,我故意裝作站在大門口乘涼,招呼過往的熟人,請他們晚上來家里陪我養父喝酒。
我邀請的都是女人。歲數沒我養父那么大,而且都是在村里閑話較多,身邊也圍著很多閑散男人的那種。
的確有兩個女人動心了,可她們還沒進門就被我養母冷嘲熱諷擋了出去。眼看著鍋里的燉肉熟了,我去廚房里端菜上桌,我養母還站在門口跟一個女人對罵……她們誰都沒有看見我在冷笑,然后走進里屋,告訴我養父,可以吃飯了。
他們每次買酒都用塑料桶裝好運回來,倒進內屋的一個大瓦缸里存著。
養父用提斗從瓦缸里舀起兩壺酒,興高采烈坐下來邊吃邊喝。養母是個貪嘴的,她隨便吵了幾句就折返回來,忙不迭的喝酒吃菜。
按照村里的規矩,女人和孩子不能上桌,我和女兒在院子里靠近大門的位置擺了些菜,坐在那里吃飯。那里很敞亮,來來往往的行人都能看見。
兩個老雜種喝多了,趴在桌上,一動不動。我耐著性子跟女兒吃飯,直到天色晚了才站起來收拾碗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