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人都知道老兩口好酒,從門口經過的人早就對此習以為常。等到我在屋里叫著跑出去,喊人幫忙的時候,很多人都對此不以為然,認為是喝醉了,只要睡一覺就好。
很多了與醉死的區別很大。進屋幫忙的那些人很快發現事情不對勁,趕緊叫來了村長和支書,打電話給醫院。等急救車來了,醫生一邊給他們灌氧氣,一邊把人抬上車,我也跟著一起……還沒到醫院,兩個老雜種就蹬腿兒咽氣了。
派出所的公安又來了。
接連死人已經引起警察懷疑,他們里里外外到處搜尋,但沒有找到證據。
說起來,殺人這事兒的確要早作準備。
如果不是我前些年就買好了工業酒精,藏在瓦罐里,用塑料布和泥巴封上口,埋在地里,就這樣冒冒失失臨時出去現買現用,警察肯定順藤摸瓜查到我身上。
兩個老雜種在村里是出了名的能喝酒。這些年我一直在裝模作樣,他們每次喝酒我就往外跑,逢人就哭訴說他們喝了酒亂打人。這事可不是我胡編亂造,左鄰右舍都能作證。就在我丈夫死的前一年,養父喝多了,半夜摸進村公所,在村長的辦公室里睡了一整夜,第二天被人發現,用冷水潑醒……這事被當成笑話,就連外村的人也知道老兩口在這方面的名聲。
當時辦案的警察審過我,我抵死不認。裝工業酒精的瓦罐我早就砸成碎片,埋在附近的山上。家里存酒的大瓦缸里剩酒不多,警察肯定能化驗出摻了酒精。這種事根本說不清楚,很多村里人都在喝假酒,還有摻了水的包谷酒。反正我滴酒不沾,不管警察怎么問,我就一句話:“酒不是我買的,我和女兒當時坐在院子里吃飯,不知道他們究竟喝了多少。”
警察在村里走訪,幾乎所有人都說“這事應該不是李麗紅干的”。倒不是說我平時在村里名聲有多好,而是這些年他們都看著我受苦受累,就像一個奴隸,早就習慣,徹底麻木。
還有就是養父母在村里不受人待見。尤其是在喝酒這件事情上,每逢村里婚喪嫁娶,逢年過節,他們都會喝得爛醉如泥。這事有很多人作證,派出所的公安也就逐漸打消了懷疑。
我帶著女兒離開南泉村,去城里打工。那個家對我來說充滿了骯臟、可怕的回憶,我永遠也不想回去。但死過人,而且還是死了好幾個人的房子根本賣不掉。我只能讓老宅空著,土地交給鄰居,每年換點糧食和蔬菜。
你們公安真的很厲害,事情過了那么多年都能被你們查出來。說起來也是我疏忽大意,當年給大瓦缸里摻工業酒精的時候,女兒就在旁邊。沒想到你們居然能從這方面看出破綻,把當年的案子聯系起來……殺人償命,反正這輩子我也活夠了,你們該怎么判就怎么判吧,只是不要為難我女兒和我弟弟,這是我唯一的要求。
……
審訊結束,時間已經過了凌晨五點。
雷躍沒穿外套,襯衫衣扣大半是解開的,露出左右各半邊發達的胸肌,還有濃密的胸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