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鎮惡笑道:“寫完啦?”
馮蘅道:“真不知你是如何想出這么多條款的,我已經盡量精簡,仍有七八千字。”
柯鎮惡道:“我都快六十了,人老了,羅嗦一些也是正常!”
馮蘅白了他一眼,問道:“你這最后一章,既然寫了首都、國旗、國徽、國歌四項,怎么全都空著?”
柯鎮惡道:“這些都是國家的象征,自然要在憲法里體現,只不過我不善于音律繪畫,而首都還是留給兒子與大臣們去決定吧!”
馮蘅聞言忽然發笑,道:“不善作畫倒是真的,但音律,我看你是懂得很呢!”
柯鎮惡被調侃,一時不知該說什么,只好道:“別說了,既然已經寫好,便趕緊休息一會兒吧,天都亮了!”
馮蘅本來不覺得困,聽他這么一說,便困了,揉了揉眉心,起身往床邊走去。
這一睡便睡到了中午。
柯鎮惡沒有出門,在案前繼續書寫。
憲法之后便是他最熟悉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這兩部法律因為前世的職業原因,即便不進入潛意識,柯鎮惡也能默寫出大概來。
只是時代不同,犯罪的形式和量刑也有不同,諸如刑法、民法這類具體的法律比起憲法來,需要修改的地方就更多。
所以柯鎮惡并未進入潛意識,而是根據記憶列好大綱,隨即將自己記得的,認為能用在這個時代的條目,按照大綱一一填充進去,相比于憲法,刑法的書寫相對就瑣碎得多了。
大約只寫了萬余字,柯鎮惡便停下了筆,心道:“余下的,便交給兒子任命的大理寺卿慢慢補充吧!”
稍微緩了口氣,他又開始寫訴訟法。
訴訟法分為刑事、民事、行政三類,后兩者柯鎮惡不熟,但前者卻很清楚。訴訟法屬于程序法,這就涉及到相關職能部門的分工和協作。
所以在撰寫之前,他需要把新朝的司法框架搭建起來。
之前跟兒子溝通時,他便說要替兒子完善司法框架,眼下正好解這個機會把架構方案厘定下來。
柯鎮惡剛寫到一半,馮蘅從床上起身。
柯鎮惡一邊寫一邊問道:“怎么不再睡會兒?”
馮蘅看了一眼窗外的陽光,邊走邊道:“都中午了,再睡豈不是成豬仔了,你又在寫什么?”
說罷拿起一張畫著框架的圖紙。
馮蘅一眼便看出圖上所畫的意思,驚訝道:“這是三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