鯀犯了什么錯誤呢?也就是因為治水不力。這本來是個可輕可重的錯誤。往輕里說,是能力不夠。從重來判,也最多算是一個瀆職罪。堯判決鯀流放,本身就是“從重從快”了。
再看看舜是怎么繼位的?舜繼位的主要功績就是“流四罪”和“平四兇”。也就是說,便將原本已經被流放的鯀殺于羽山還不夠,還將他列為四罪之一,背負千古罵名。
與鯀同時并列四罪的,還有共工、三苗和驩兜。而這四個人,除了舜之外,其他幾人都是當時堯最得力的幾名臣子。幾人成為四罪,也就是說堯身邊都是小人。那是不是說,堯自身沒有識人之能,而是個不辨忠奸的昏君呢?
如果是這樣,那么很明顯,就吻合了《竹書紀年》里所記載的“昔堯德衰,為舜所囚”了。反過來說,如果堯是明君的話,那么是不是說,“四罪”至少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是被冤枉的。而整治他們的舜,這件事就談不上什么豐功偉績了。
何況,治水這件事本身就疑點眾多。鯀因治水不力被殺,而他的兒子繼承并成功,這本身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鯀是最好的水利專家,對治水方面經驗豐富。即便他的治水方案有問題,那么在長達九年的的時間內,不換人而讓他一直按照錯誤的方案執行,最高領導堯有沒有責任呢?
再者,既然否定了鯀的方案,那么就應該找到能提供合適方案的人選。正常來說,家傳的絕活思路都是相同的。這種情況下,長期接受家傳思路的禹,肯定不是最好的選擇。至少,水神共工和兒子后土要合適得多。但為什么舜還是讓鯀的兒子禹來繼續治水呢?
作為禹來講,自己的父親僅僅因為能力不行被殺,心里沒有怨恨嗎?如果禹完全沒有想法,孝字何在?也就是說,大禹治水,多少都在孝這個字上有所欠缺。舜原本就是依靠“孝”的德行,被堯相中并將兩個女兒嫁給他,從而嶄露頭角的。更是以二十四孝之首,流傳千秋萬世。
以孝治國的舜,任用孝方面不那么完美的禹,后來還傳位與之,這未免也有點說不過去了吧?再聯想到舜最后的結果,就更令人起疑了。
按照《史記》的說法:舜南巡狩,崩于蒼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為零陵。《尚書》的記載就比較模糊:陟方乃死。《淮南子》是這么說的:舜薦禹于天,使禹攝政。有苗氏叛,南征,崩于鳴條,殯以瓦棺,葬于蒼梧九疑山之陽,是為零陵。按照《竹書紀年》記載又不同:鳴條有蒼梧之山,帝崩遂葬焉,今海州。
不同的史書,記載的都不盡相同,這又為什么?
所謂考證考證,有一點是前提,謂之孤證不立是也。不如先拋開各種記載的的異,先取其同,就應該是最接近于事實的了。
在這些記載中,無論說的蒼梧、九疑山、零陵、海州,舜死于南方蠻夷之地是無誤的。那么問題就來了,舜去人煙稀少瘴癘叢生的南方干什么?如果是巡視的話,蒼梧一帶都沒什么人,也沒有派駐地方州府。去一個路途遙遠,既不是經濟文化中心,又不是軍事關防重地的意義是什么?
按照某些說法,是去征討三苗。這種說法根本經不起推敲。就算是要去征討,蒼梧遠在千里之外,為何不派得力將領前往,而非得親自征討?即便是非要御駕親征,跑那么遠打仗,所帶軍隊少不了吧?若算上后勤運輸,必是一件轟轟烈烈的大事,為何史料中沒半點用兵的記錄?
還有些說法是去和猛獸搏斗而死,就更加是無稽之談了。舜帝已是百歲高齡,自己能不能走到千里之外的蒼梧都很成問題,還能和惡龍搏斗并除害,完全就是不可能的事。再結合兩位妃子聽聞死訊后,趕到湘地投河而死,正確答案便昭然若揭了。
因此就有了幾個結論。
首先,從來都沒有過什么禪讓之事。黃帝、顓頊、帝嚳、堯、舜被奉五帝。黃帝傳其孫顓頊,顓頊傳其侄帝嚳,帝嚳傳其子摯。摯不仁,諸候立摯的弟弟堯為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