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莫主任頓時一急。
“先生們,”陳耕打斷莫主任的話,一句話就把他堵的死死的:“似乎迄今為止,一切都是我在付出,你們并沒有為我們的合作付出過什么,現在讓你們本就是我拿出來的5000萬美元當中的2000萬單列出來,作為技術引進的專項資金使用,這有什么問題嗎?”
說到這里,陳耕提醒道:“別忘了,你們也是受益方。”
“……”
雖然總覺得陳耕的話里面有什么地方不太對,可莫主任一時間想不起來到底是什么地方不對,只好默認了陳耕的說法:“我現在沒辦法回答您,這個我需要等領導的指示。”
陳耕點點頭,接著說道:“這是第一條,另外一點,因為我承擔了80%的技術引進費用,我要求將這家企業的股權和經營權分開討論,股權方面,貴方擁有超過50%的股份,企業將來的分紅也是按照這個來分,但在經營權方面,我要求80%經營話語權。”
什么?!
陳耕的第二個條件,讓在場的許多人都被陳耕這大開的腦洞給鎮的呆住了:股權和經營權分離?陳耕擁有80%的經營權?嗯,也就是企業管理權?尼瑪,還能這么玩?!
莫主任急道:“陳先生,這不……”
陳耕不客氣的打斷莫主任的話:“莫主任,我看過華夏方面關于中外合資企業的所有相關法律文件,貴國政府規定了在中外合資企業當中,中方資本在總股本中所占的比例必須超過總股本的50%,但并沒有就經營權進行詳細的規定和劃分。”
“……”
對于莫主任來說,他哪知道國家關于中外合資企業的股本和經營權的劃分方式是怎么樣的啊,他急忙扭頭看向在座的諸位:同志們,你們誰能告訴我,事情是不是真的像陳耕說的這樣?
莫主任不知道,在座的諸位領導又怎么可能知道這種具體的事宜?大家俱皆是一臉的茫然,而且看陳耕這么一臉信心篤定的模樣,心里頭就下意識的覺得陳耕說的有道理:既然他陳耕敢這么說,肯定就是這樣的吧……難不成他敢亂說?
甚至有些人覺得陳耕的話很有道理:引進技術花了**千萬乃至一個億美元,國內只出了其中的2000萬,剩下的都要人家陳耕出,人家陳耕在承諾持股比例遵守國家規定的情況下,多要點經營權怎么了?怎么了?
當然,80%的經營管理權確實是過分了些,剩下的那20%能做什么?但在這種特殊的情況下,允許陳耕擁有50%以上、乃至60%的經營權,似乎也不是不可以商量……誰讓人家出的錢多呢?
談到這兒,下面就沒法談了,畢竟分歧太大,而且陳耕的有些要求也不是自己這些人可以做的了主的,這些問題需要交給能做的了主的人去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