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第二期的開發卻迫在眉睫,當初拿下整個項目時,恒隆集團與港府及地鐵公司都簽署了協議,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做什么樣的事,二期開發的時間即將到來,在開發之前也必須向港府支付18.2億港元的地價。
一期資金被困住,恒隆再也無力支付這第二批的地價18.2億港元,只能硬著頭皮向港府建議,將地價改為14億。
港府當然不會同意,地價跌了你要求減價?
那以前那么多地皮拍賣完成后地價又漲了,也沒見哪家地產公司出來給港府補錢吧?
而更為打擊的是,在這個關鍵時刻,已經簽約準備向恒隆貸款15億港元的日資銀行強行違約賠了幾千萬,撤回了貸款計劃,這徹底斷了恒隆財團的資金鏈。
如果不是吳光耀,光第二期項目的撻訂,恒隆組成的財團就要損失4億港幣;按照恒隆地產的持股38%,恒隆就要損失1.5港幣的資金;
而吳光耀接下這個項目,不止支付了4億港幣,而是4.5億港幣,可謂是‘做好人’;
更何況,吳光耀事前還給他們支招,利用股市泵水,以及多家銀行組合貸;
只能怪他們沒有決心,才導致了這次的‘失利’。
當然,話又說回來了,就算這個財團當初湊齊補地費,但地產需要兩年多才能轉旺;
這期間他們不能回收資金,還得支付大量的利息,對他們未必有好處。
“叮鈴鈴!”
電話聲打擾了陳曾熙的思緒,陳曾熙拿起電話!
“喂,陳生,我是吳光耀!”
“吳先生你好!”
“這樣的,金鐘二段后面的七個站項目,你還有沒有興趣;有興趣的話,大家就坐下來聊聊!”
“有有!你給我個時間和地點!”
放下電話,陳曾熙大喜!
金鐘二段一共九個站,目前才開發了兩個站上物業發展權,后面還有足足七個站上發展權,擁有8000個住宅物業及5幢商廈的發展權;
雖然港府是一個站一個站的進行審批,但九個站上的物業發展權,是打包投標的;
所以,還有后面七個站上的發展物業,在吳光耀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