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來二去的,姚名這份合同能拿的錢自然也就少了。
當然,真要說虧的話,也談不上,畢竟姚名這是直接跳出了新秀合同,從新賽季開始,他執行的就是新合同了,可以拿到9百萬,相比原本第三年444萬,直接多了一倍,包括下一年的972萬也同樣如此,直接高了一倍多。
也就是這份合同第三年第四年的錢不如原來他新合同的第一年第二年,可要是將這份合同第一年還有第二年多出來的這部分錢加在第三年還有第四年上面呢?
不就立馬不虧了?
而等第二份合同履行完,姚名只要維持現在的表現,就可以簽起薪占球隊總工資帽30%甚至35%的頂薪合同,這份合同第一年第二年的錢,其實也不會比姚名原本這份合同的第三年以及第四年的錢少。
說白了,“新秀激勵條款”只是讓你提前拿到后兩年才能拿到的錢而已,而這個錢還是從后兩年扣出來的!
從長期角度,并不會讓球隊有任何的虧損,球員本身也賺不到多少錢。
并且滿足的條件還如此的苛刻,一般新秀還真達不到這個條件。
說來,也是這會兒,聯盟大部分媒體都分析出了這些事,ESPN再度發文稱:“這完全就是為了姚名的交易才推出的條款!”
聯盟也沒有任何的回應,顯然是默認了這個事實!
不過,該說不說,這個條款確實有“激勵作用”,雖然分析完,這個條款并沒有讓球員在四到六年間的錢變多,但對于提倡“提前消費”風氣的美利堅來說,早一點拿到錢也是好事,所以有媒體直言:未來進入聯盟的新秀們確實會變得更加積極!
唯一的問題就是這個觸發的條件也太苛刻了:職業生涯前兩年得滿足常規賽MVP、總決賽MVP、最佳防守球員獎以及不少于兩次最佳陣容……將整個聯盟的歷史翻出來,能滿足這個條款的,貌似也只有兩三個人吧?
不過姚名對于這份合同并沒有著急簽字:“我需要第四節的球員選項……”
“行,沒問題!”莫雷直接同意了,簽完這份合同,都不用等一年的時間,姚名肯定就已經不在火箭隊了,這個球員選項加了也沒事,反正坑的是別人。
這是他最喜歡做的事情!
姚名對于他的爽快答應也沒有任何的意外,這就這么個玩意!
只是,讓姚名唯一有些可惜的地方在于,本來他是想再加上交易否決權的,可惜他沒這個資格,根據規定,想要獲得交易否決權,該球員至少要在NBA打8個賽季,至少為簽約球隊征戰超過4個賽季才能獲得!
要這個權利,是為了防住亞歷山大在交易中搗亂,故意把他往著一些坑爹的球隊送,可惜啊!他暫時還沒這個資格。
不過沒有就沒有吧,姚名也不是很在意,仔細想想,這個聯盟也沒有比火箭隊更坑爹的球隊了,只要能離開這里,這個聯盟其余29只球隊,都算是好去處!
由此可見姚名現在有多討厭這只火箭隊……
姚名隨后便在新合同上簽了字。
筆聲沙沙,姚名聽著卻格外舒心。
莫雷接過合同看了一眼,確認無誤,旋即也是無奈地笑了一下:“好的,伙計,一有消息,我就會通知你!”
這個消息,顯然是交易方面的消息。
姚名沒回話,當即起身,扭頭便走,他可不想重新好起來的情緒,被這只白皮豬給破壞了。
比爾達菲看著姚名這扭頭離開的瀟灑背影,其實也有點疑惑,而后深深地打量了一眼莫雷,能被姚名討厭成這樣子的人可不多啊!
他得記下來,以后離這幅面孔的人遠一點!
嗯,細長的眼睛,說明這家伙小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