楎椸即衣架,《禮記·內則》有載:「男女不同椸枷,不敢縣于夫之楎椸。不敢藏於夫之篋笥,不敢共湢浴。」
是故楎椸多采用橫桿形式,兩側皆有木桿立柱,上下承底座,兩座之間有橫板或橫棖,立柱頂端安橫梁,以榫卯結構相連,不施任何鐵釘,兩端長處立柱,盡端雕刻靈芝、仙草或祥云等瑞物。
橫桿之下有橫牌,上有透雕裝飾,不僅美觀,且有起牢固作用,衣服脫下后即搭在橫桿之上,待次日起床即可穿著,便不會出現過多折痕。
房間亦有數個小凳,乃是平日閨中接待密友,或是梳妝打扮時所用……
周母知道自己衣物不潔,于是徑直走到小凳之上,四平八穩落座,待女兒進房之后,示意其安坐對面,隨后執手親切詢問:“我兒可有心儀郎君?”
周晳顏聽完母親之言,當場愣在一旁。
她如何想到,母親見她之事居然是為了此事,且還鄭重其事之樣,讓其不禁心生懷疑,是否有人污蔑其名聲。
是故周清漪勃然大怒,笑靨如花的面孔,瞬間變得猙獰:“何人如此齷齪,竟在背后敗壞女兒名聲?”
明代理學風氣盛行,固然雖到不了《見只編》,那等狗屁不如的文人筆記,說海瑞五歲幼女接男僮食餌,即活活餓死女兒一般胡說八道。
但對于貞潔之事,還是頗為慎重。
明太祖曾在《大誥武臣·卷第23·男女混淆》下令:「男子婦人,必有分別。婦人家專在里面,不可出外來,若露頭露臉出外來呵,必然招惹淫亂的事。」
故而大戶子女抵達十五六歲之后,便極少出門,蓋因其也無須過多出門,畢竟家中有丫鬟、侍女,有何事皆可由其代勞便是。
若是非出門不可,大多會頭戴幕籬隔絕容顏,既避免地痞流氓見色起歹心,上前調戲良家女子,亦避免其他男子見到容顏,然后寤寐思服,心生淫邪之意,意淫他人妻女等作用。
有了上層人士帶領,下層人士也久而久之跟著效仿,惟有普通百姓,并未太大在意,即使如此,女性若是能遮掩一下,必然會選擇遮擋。
至于說因為理學盛行,故而士大夫嚴令禁止女性出門一事,只當是放屁處理。
且眼下《御制大誥》已然被人漸漸忽略,眼下風氣也逐漸變得怪異,明初禁令在此時,已經極少有人遵守,到了明末則更無太多人遵守。
至于拿著所謂的程頤之言,然后斷章取義,稱“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以此片面批評理學針對女性,完全可以置之不理。
連看書都只看一半,不看全文之人,不是蠢,就是壞。
不說二程之學是不是理學,就算是,那此言也并非只是針對女性。
《二程全書·遺書二十二》載:「……只是后世怕寒餓死,故有是說。然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其意非常明了,男女皆要守節,男子娶寡婦乃是男子失節之舉,要娶當娶原配,而非接盤。
至于后面一句,寡婦貧寒無托,可否再嫁,程頤回答只是后世怕餓死,所以才有貧寒無所托需要再嫁,只是在他看來,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此話有沒有錯誤?必然有!
錯在何處?太過古板,以偏概全,以個別打著怕因貧寒而找人接盤者,來概括當世所有情況,這顯然是一種愚蠢行為。
但絕非是什么針對女性!此意同樣針對男性。
當然很多歪風邪氣,會打著某人旗號,然后做出于本意不同之事,也數不勝數,根本無法較真。
比如天朝有人打著戀愛自由口號,做出濫交等事。
難不成是自由戀愛有錯?
還是一天換一個,或者同時數人上場,濫交之后姓病、艾滋泛濫的人做的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