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發放宮女、宦官回鄉,詔命復鄉學、社學等事,漏澤園這些,只能暫且依照弘治、正德年間舊制,待朝廷有余力之時再行整改。
蓋宮女、宦官多數幼時被賣,自小進入宮中,回鄉之后無一余力安生立民,朝廷又不能為其安家,如此放還絕非好事。
而社學、鄉學,誠然為太祖舊制,可實際而言,國初百姓人人有田,雖然需要繳納賦稅,但尚可圖溫飽。
藉此五口之家,有一二人勉強可以入學,并非遙不可及之事。可如今賦稅太重,百姓田少,忙于耕種,而且鄉學、社學多地廢棄已久,私學遍地都是,即使敕命地方修葺鄉學、社學,臣以為也不會有人入學。
是故《論語·學而》有云:‘行有余力,則以學文!’即是如此也!”
楊廷和所認同可以繼續施行者,多為花錢不多之事,至于發放宮人還鄉、恢復鄉學社學,他則并不茍同,認為可暫時留下。
其中兩個問題都有兩個共同點,一是花費太大,二是因為兼并土地,導致一系列問題的發生,無論是安置放還宮人,還是重新修葺學校。
前者長居宮中,家鄉早已沒有田產,所謂無田產者,無恒心,如果朝廷不進行妥善安定,最終不是餓死,就是變成乞兒。
可朝廷若是恩養,那與放不放出皇宮有何區別?
甚至在宮內,這些人還可以服侍天家,尚有一絲利用價值。
而放還,不但無須做事,需要朝廷供養,世上豈有這等好事?
后者荒廢已久,如果想要重新修葺,大明兩京十三布政使司,每縣不說多,起碼三個社學、鄉學總要。
算他一個社學、鄉學重新修葺,五兩銀子,然后請老師、刊印書本,每年總需五兩銀子,一年下來是多少?
再加上漏澤園、養濟院、惠民藥局等,無一不是需要花費巨資,方能重啟舊制。
但所耗錢財,無人敢算。
所謂:“倉廩足而知禮儀!”即是如此。
如果連果腹問題都無法解決,又何談有時間其他?
就拿讀書來說,在普羅大眾看來,就算讀書破萬卷,可卻無法立刻變成糧米,最終也不過是一場空而已。
多數百姓沒有那么遠大理想,更沒有那么長遠見識,空空如也的肚子,告訴他們再好的東西,也比不了能將肚子填飽。
吃飯是本,知識是末,本末不可導致。
這也是為何《三字經》會從《論語·學而》衍生出“有余力,則學文!”之句。
蓋因大眾本質最低要求——吃飯!
能不能吃飽,日后過得如何,暫且無心去想,但眼前必須能夠保證不餓死。
明朝鄉學、社學之所以廢弛,這便是其中原因之一。
哪怕地方官府再如何倡導文風,鼓勵百姓習文,但止不住百姓不愿意進學。
而且官府不敢強迫。
因為若是少了一個勞動力,生產何人來做?
一旦少了勞動力,那賦稅如何交付?
牽一發而動全身!
且官府也不想去多心管,固然文風關系政績,但是賦稅才是政績考核的根本。
如果賦稅能繳納完畢,即是本地十年不出一個秀才,又能如何?
充其量就是提督學校官,在參上一本“某人治地一方,文風凋敝”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