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溪之言,恕獻夫不敢茍同。《中庸》有謂:‘非天子,不議禮,不制度,不考文!’今天子聰允仁孝,欲全天家之親,議圣考大禮,而張永嘉(璁)、霍南海(韜)等為君王定禮,何以謂之奉上?
倒是楊新都、蔣全州(冕)、毛掖縣(紀)、毛昆山(澄)等輩,只知一味追求古禮,引用北(曹)魏舊令,以及為人后者為人子之言,而不視事而定,實在有失禮法正義。”
方獻夫的看法卻恰恰與舒芬相反。
在他看來天子議禮實屬常事,自法家為君王定法以來,哪有法度限制君王之舉?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那是皇家給天下人一點甜頭的口號而已,若真按法度對皇帝施法,只怕連九成皇帝要被誅。
古往今來,用的是八議制度更多,而非與天下庶民同罪。
如今皇帝議禮,且還不是沒有任何理由議禮,群臣皇帝分憂,出示禮法正宗,有何不可?
如果僅僅只是因為,固有禮法不可輕動,從而硬咽廢食,枉顧禮法本意,那天下無數學子,又何必十年如一日,窮經皓首鉆研《禮記》?
程頤是大儒沒錯,可不代表無論程頤說什么都是對的。
自古以來六經注我,我注六經,何必將他人之言奉為圭臬?
舒芬當即勃然大怒:“荒唐!陛下甫登大寶,萬事未平,豈能議禮?西樵好歹也是兩榜進士,在先生門下求學已久,怎有此無禮之言?”
“梓溪此番話好生偏頗,圣人自登基以來,攘除歷年弊政,清皇莊,廢東廠,收監軍,尚節儉,施仁政,敬重臣,法太祖,崇道學,濟黎民,肅吏治……如此種種,三代之下未有圣君,如何不可議大禮之事?
或如足下所言,陛下剛剛登基,萬事未平,不可議禮,那獻夫是否可認為,若是天下中興之后,陛下再議大禮,彼輩便會同意?
禮出于天子,此圣賢之言,今陛下堯舜之德,文武之資,昭宣之能,如何不可議禮?倘若陛下不可議禮,那古往今來,何人能議?”
兩人雖是同門,但不代表二人政見就會相同。
便是一奶同胞兄弟,尚且會反目成仇,何況僅僅只是同門之宜?
而且方獻夫與舒芬二人,關系也并非那么親密。
若不是在王陽明在此,尚知克制,若是在他處,只怕二人都能打起來。
王陽明見二人吵鬧不休,眉頭深蹙之后沉聲道:“吵吵鬧鬧成何體統?”
“學生失禮!”
二人聽到王陽明責怪之聲,立馬轉身拱手致歉。
“君子和而不同,你們對于議禮之事,有不同看法,求同存異便是,如此吵鬧,可有君子儀度?”
王陽明雖然認同張璁等人論調,但作為老師,還需一碗水端平。
舒芬、方獻夫等人本是半路出家,感心學之新生,厭理學之腐朽,故而在其門下游學,學習心學之道。
可若是王陽明一碗水端不平,偏袒任何一方,都有可能導致,一個才學淵博的徒弟,就此離去。
依照方獻夫、舒芬二人對于儒家研究程度,可以說有無王陽明,二人才學一樣可以開宗立派。
而并非就一定要學理學。
自開國自孔子立學以來,儒學日盛一日,孔子死后儒家分八派,《春秋》有五傳等等,皆各立一宗,甚至有的還延傳至今。
到了宋朝,各家學說更是數不勝數,其中有名的關學、洛學、閩學、濂學、象數學、蜀學、新學、四明學、永嘉學、永康學、金華學、東發學、高平學、泰山學、范呂學、廬陵學、古靈學、廌山學、華陽學、廉山學、涑水學、王張學……大大小小二三十個學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