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上旬,國慶長假剛過,備受矚目的廣武市黑惡勢力團伙犯罪“第一案”——“黃金子黑惡勢力犯罪團伙案”,由廣武市人民檢察院向廣武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其實以“復興社”的規模,實力,以及作惡程度,說他們是“廣武第一”,還真有點“拔高”了,黃金子雖然極其蠻橫兇殘,但“復興社”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說,都不能算是“拔尖”的,將“黃金子案”定為廣武黑惡勢力第一案,無非就是個時間問題而已。
誰讓他們是最先被提起公訴的呢?
這個第一案,受到了各級領導的高度關注。
不但市領導,專案指揮部領導對此案極其關注,省領導和部領導也分別透過各種渠道表示了關注。
有點甚至直接下了書面批示。
省高級人民法院還委派了一位資深副院長,親自趕赴廣武,指導辦案。
因為這個第一案,毫無疑問,將成為“判例”,今后對于其他黑惡勢力犯罪團伙的定罪量刑,都會以“黃金子案”作為標準,至少是作為重要參考。
這個案子的審判,不但會成為廣武市隨后那些黑惡勢力犯罪團伙案的審判標準,也會成為省內其他城市黑惡勢力犯罪團伙案的審判標準。
甚至對全國其他城市審理類似案件,都有非常重要的參考作用。
雖然我們國家的司法系統,并沒有明確規定“判例”的法律效力和規范效力,但在司法實踐中,判例依舊是很重要的參考因素。
廣武市人民檢察院和廣武市中級人民法院,都對此案非常重視,組織精兵強將,參與了起訴和審判。
而一個月前,曾經鬧得沸沸揚揚的那個“植物人事件”,隨著盧運來重新轉回人民醫院康復科,隨著他病情的逐漸好轉,加上沒有后續的“謠言”支撐,已經慢慢平息下去。
作為此事的“主角”范惟舟,似乎并沒有受到任何影響。
——他親自擔任了“黃金子黑惡勢力犯罪團伙案”的公訴人。
由此可見,那些謠言真的就是空穴來風,根本就沒有什么依據,僅僅只是那些痛恨范惟舟的壞分子想出來的“惡毒招數”,試圖通過這個辦法來敗壞一位優秀檢察官的名聲,妨礙廣武市掃黑除惡大戰役的順利進行。
隨著“黃金子團伙案”第一次開庭審理,這些謠言早已隨風而逝,很少有人再提起。
“復興社”如此規模的黑惡勢力犯罪團伙,對他們的偵查,起訴和審判,是一個浩大無比的“綜合性工程”。
光是公安機關移交給檢察院的各類卷宗,就有兩百余卷,一萬七千多頁。而檢察院最終準備的起訴書,長達七十三頁。
法院庭審的時候,被告席上足足站立了四十五名犯罪嫌疑人。
全部都是“黃金子犯罪團伙”的骨干成員,其余那些犯罪事實不是很嚴重的脅從犯,依照上級領導的指示,已經進行了另案處理。
部分被送勞動教養,剩下那些犯罪情節顯著輕微的,則免于起訴,只給予了治安處罰。
秉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宗旨,給這些“誤入歧途”的年輕人一個改過自新,從新做人的機會。
因為涉及到“強奸,**以及猥褻婦女”等罪行,為了保護受害者的**,廣武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黃金子團伙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
由三名資深法官組成了合議庭。
廣武市中院副院長擔任合議庭庭長,中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和另一位刑事審判經驗豐富的審判員擔任合議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