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部的下午往往平淡無奇。
上午的空病床都收滿了,該查的房也查完了。下午就是按醫囑治療就行,如果沒有病情突然變化需要急救,醫生一般都會比較空。
陳夏這一下午也在低頭看著住院病歷,一來是了解現在的醫療水平,二來也是想看看現在的診斷、輔助檢查、臨床用藥跟后世有什么不同。
這一看還真看出許多不同點來,比如現在的四院沒有彩超,CT、核磁共震等等輔助檢查,而醫生個人體格檢查的視觸叩聽這幾個基本功都很扎實。
后世很多病人都喜歡問一句:“為什么醫生沒事總是喜歡開一大堆檢查?”
其實這個問題主要還是“醫鬧”的功勞,因為醫鬧的邏輯是:
我來看病,你給我做這么多檢查干嘛?是不是為了賺錢?尤其是一個檢查報告單出來顯示一切正常時,這個不滿就更加嚴重了。
但反過了,醫生不做這個輔助檢查,結果最后出現了病情判斷失誤,導致治療失誤,病人家屬又會責罵:“你當初為什么不給我做檢查?”
然后就會涉及到打醫療官司。
法官都是根據診療規范,像一個模子一樣,一個個套過去。套到這個癥狀時,法官也會問醫生一句非常吐血的話:“你為什么不做檢查?”
我國的現行醫療官司中,醫院有“舉證倒置”的義務,如你醫生作出這個診斷或治療方案的依據是什么?
一切還是要你醫生拿出證據來,這個證據就是以輔助檢查為主。
醫生不要說根據什么經驗啦推斷啦,都沒用,法官就要看輔助檢查,沒有就是你醫生的錯,就判你官司輸掉。
正因為有這樣的奇葩規定在,醫生就不得不做許多檢查,一個是病情需要,另外一個也是自我保護。
再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曾經一個小孩因為發燒去醫院急診,因為是半夜嘛,醫生初步檢查之后便開了一盒退燒藥,一盒抗生素就讓他們回家了。
結果這個小孩過了兩天病情加重了,送到其他醫院一查,細菌性腦膜炎。
好了,病人家屬開始鬧了,覺得半夜那個急診醫生延誤了他們的病情,必須承擔他們的醫療費和精神損失費多少多少萬。
后來打官司,法官不管你,就問你醫生:為什么半夜小孩發燒來急診的時候,你沒有給開血常規、細菌培養和腦部CT?
你沒做這些檢查,你就不能及時判斷出病情的嚴重程度,這與后來的細菌性腦炎存在著因果關系。對不起,賠錢吧。
這醫生起碼兩年白干,有些傻逼領導還要責怪你給醫院增加麻煩。
但反過來,這個小孩因為半夜發燒來急診時,你醫生大手一揮就說:
“去做檢查吧,我要看看有沒有其他并發癥,你們去交錢,做個CT,驗個血、做個細菌培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