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夏解釋道:“我們兩家在香江成立一家全資公司,我們以專利入股,你們以資金和銷售渠道入股,具體股權怎么分,大家后面可以談,你覺得怎么樣?”
這個合作方式,其實對南瓜藤是最有利的。
第一個可以利益最大化,西地那非之所以定價高,是貴在研發成本,其實從生產成本的角度來講超便宜,但這個售價可是超貴,利潤超高。
如果能合作辦廠,那這個利潤可就遠遠高于5%的專利費了,那簡直就是一筆天文數字了。
第二個,與葛蘭素史克公司的合作更緊密,雙方的關系也就越融洽,做為英資的老牌公司,他們在香江的牌面還是很大的,方方面面都要賣他們面子。
這也有利于南瓜藤醫藥公司在97之前,能夠穩定發展,猥瑣地育,不至于被哪個資本家看上,然后想要吞并南瓜藤。
沒有靠山的話,南瓜藤公司根本就是不堪一擊。
雙方結束了第一輪談判,在克里斯離開之前,陳淑琴從外面拿進來一袋小禮品。
大家現在是盟友,接受一些小禮品也是沒總量的,何總還是南瓜藤公司的自家產生的藥品而己。
當然這個藥品是整整20盒西地那非,克里斯真想大喊一聲:“深得朕意啊。”
其實這僅僅只是表面,談判的時候,為什么現場只有他們三個人?就是因為有些話私底下可以說。
比如陳淑琴承諾,只要克里斯能促成兩家公司成立合資公司,能讓南瓜藤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那么克里斯在瑞士的一個秘密賬戶上,將會多出一筆200萬美元的費用。
對于如此上道的南瓜藤醫藥公司,葛蘭素史克公司的經理克里斯·格雷林先生怎么能不愛呢?
怎么能不幫著在董事會上說說好話,甚至給董事會做出一些有利于南瓜藤公司的誤導呢?
200萬美元不至于讓他奮不顧身,但絕對可以讓他成為一個最佳的“同謀”。
兩周后,雙方經過多輪談判,最終達成一個雙方都滿意的商業協議:
英格蘭葛蘭素史克公司以2億美元收購位于荃灣工業區的南瓜藤香江制藥廠。
光這一項就讓南瓜藤大賺了一筆,別忘了之前收購才7000萬港幣而己,不到1000萬美元。
另外,葛蘭素史克公司出資2億美元,南瓜藤醫藥公司提供西地那非專利,雙方成立一家全新的制藥廠--香江荃灣制藥。
葛蘭素史克公司占股75%,擁有絕對控股權;
南瓜藤公司占股25%,除財務監督權外,其他啥也沒要,反正藥廠管理這一塊,肯定是葛蘭素史克公司更有經驗。
至于原澳美制藥廠的那批老員工,也就是葉世榮他們,則被要求安心待在內地,香江的藥廠都賣了,以后內地就做為生產基地全力發展。
這個股權看起來南瓜藤是虧大了,畢竟西地那非這藥物一年起碼是幾十億,甚至幾百億美元的銷售。
可還是那句話,有專利沒渠道,再好的藥品也不可能推廣出去,沒辦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