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世紀初,住友家族已經迅速發展成為日本國第三大金融財閥。上世紀30年代及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一些頗具政治影響力的壟斷集團成為日本****的主要追隨者,住友財團也不例外。在此期間,住友財團的家族集中化更加明顯,該財團的大部分產業都集中到了住友家族手中。到1937年,住友家族的第16代傳人已經掌握了財團股本總額的90%之多。
(4)安田財閥
安田家族原是明治維新時代的特權商人,以經營錢幣兌換起家。1863年,安田善次郎以25萬兩黃金為資本,在東京開辦“安田屋”錢莊,發展順利。1879年,安田經政府批準后,以錢莊為基礎創辦私營安田銀行,并逐步向紡織、建筑、鐵路交通等領域擴展,形成了包括一批企業的經營集團。1912年,安田又組建起“安田保養公司”的持股公司,從而初步形成了在日本經濟中有較大影響的安田財閥。
1923年,雄心勃勃的安田善次郎一次吞并了10家銀行。至30年代初,安田財閥已擁有包括14家銀行、12家工商企業以及6家保險公司的大型財團。
安田財閥是富士財團的前身。
【戰后改造】
在戰前,除了四大財團,日本當然有其他十數家財閥。這些財閥基本上被某個核心家族掌控在手上,實現了產業資本、商業資本、金融資本相結合的壟斷財閥。
二戰后,美國政府為了自身經濟利益,以反壟斷為名,對舊財閥實行了抑制政策,解散了日本的財閥組織,但保留其銀行組織的存在。從1951年開始,美國出于冷戰的需要,又逐步采取了扶持壟斷資本的政策,促使日本的財閥組織重新組合。
1953年對“禁止壟斷法”的修改,放寬了持有競爭關系的公司的股份及兼職的限制,如金融機構持股限制由5%擴大至10%。
在新的政策環境下,舊財閥的金融機構重新聚集了原來的下屬企業,以金融資本、產業資本和商業資本高度融合為基礎,演變成日本的新財團。其中以三菱、三井、住友、富士、三和、第一勸銀等六大財團最為龐大,從而構成日本著名的六大財團型企業集團。在隨后的發展中,也漸漸出現一些其他的中型財團。
戰后日本財團不再像戰前財閥一樣,完全受某個家族掌控。因為美國制定的政策,日本的戰后財團只能以更加密切的盟友式關系,加在一起實現對財團的控制。在這種背景下,原本就處于高位的舊貴族、舊財閥家族和政治家族、商業家族慢慢通過聯姻、利益交換連接起來。財團雖然不再受某個家族明面上完全掌控,但通過聯姻、交叉持股的利益、甚至更陰暗的把柄,還是能實現相對控制權。
在戰后財團的體系里,最核心的仍然是銀行,其次是財團旗下核心企業社長之間的社長協調會。由于日本的特殊歷史和美國的控制需要,日本財團不能像韓國財閥那樣明目張膽了。至少今天看來,日本財團已經不再由某個家族持續控制。但是,戰后六大財團、其他新興財團的成立,始終脫不開某些核心家族的努力和持續經營。
在本書中,仍舊把三菱、住友的幕后核心家族之一設定為創始的巖崎家族和住友家族,而平野隆雄和北川篤司則是代表這兩大家族出現在三菱、住友前臺管理層中的最高角色,須賀德男、安齋善衛則分別是平野隆雄和北川篤司的助手。
在日本財團的體系中,成為財團的核心企業,有利有弊。利益就是能得到空前的資源和資金支持,弊端就是發展的獨立性受損,而且進一步成為財團核心家族難之又難。森集團和最上恒產就是發展比較好的新貴,財團已經成為他們的股東、提供了大量支持。再進一步讓這些新貴成為財團核心企業的話,財團就要通過旗下核心銀行、其他核心企業實現對新貴企業的投資,使財團成員持有的總股份占到控制地位。其后,就可以通過核心銀行董事會和核心企業社長會協調實現對新貴企業的發展戰略控制、人事派遣等事項。
看過《半澤直樹》的可能就有點不理解,比如說半澤直樹和近藤,怎么就一會被派到這里,一會被派到那里,甚至明明是跟金融無關的行業,原因就在于這里。財團旗下除了核心銀行、核心企業,還會有很多供應鏈配套的企業、外圍企業。
總而言之,戰后的日本財團,頂級的有六家,其他的還有一些,比如本書中杜撰的友和。財團表面只是以核心銀行為紐帶、以社長會為平臺的“聯盟組織”,但暗地里,還是深受舊財閥家族、舊貴族、新政治家族影響的緊密組織。他們實現穩定控制、協調的手段,往往離不開利益、聯姻和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