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適又將一份奏折呈給李豫,“父皇,這是豐州郭宋上了一本奏折,要求將榆林縣劃歸豐州,他的理由是,可以將東受降城的士兵家眷安置在榆林縣。”
李豫結過奏折笑道:“他這段時間大動作不斷嘛!先是申請把軍隊家眷遷去豐州,朕同意了,這是慣例,有利于士兵安心鎮守邊疆,前段時間他要提出修碼頭修倉庫修船場,好像工部批準了,現在又要求把榆林縣劃給豐州,相國們怎么說?”
“三個贊成,一個反對,韓滉、劉晏和崔佑甫贊成,常袞堅決反對!”
“常相國反對的理由是什么?”李豫問道。
“常相國認為,把榆林縣劃給豐州,不符合制衡的原則,榆林縣南面是沙漠和戈壁,一旦榆林縣劃給豐州,豐州就和其他各州隔絕了,很容易造成割據局面,有榆林縣在,便可以制衡住豐州。”
李豫看了半晌地圖,又問道:“那皇兒的意見呢?”
李適遲疑一下道:“常相國的想法是對的,堅持地域制衡原則也能理解,但兒臣認為,把這個地域制衡原則放在豐州身上,就有點不合時宜了。”
“為什么?你解釋一下。”
李適又道:“首先豐州人口太少,各種物資對朝廷依賴很大,不具備割據條件,其次豐州面臨外患威脅,割據只能導致它無法得到朝廷支援而迅速滅亡,兒臣相信,沒有誰會想在豐州割據。”
“皇兒的意思,就是同意榆林縣劃歸豐州。”
“是!兒臣和其他三個相國一樣,都認為把東受降城的家眷放在榆林縣最合適,這種情況下,把榆林縣劃歸豐州管轄的要求是合理的,有必要的。”
李豫把奏折還給李適,“這件事朕不參與,你和幾位相國商量決定吧!”
“謝父皇!”
李適接過奏折,他知道,父皇其實就是同意了他的意見,把榆林縣劃歸豐州。
“父皇,另外還涉及到一個東受降城和榆林縣同羅部交換土地的問題。”
李豫點點頭,“這個可以同意,當年把同羅部放在榆林縣就是臨時措施,如果讓他們一直留在榆林縣,那東受降城就沒有意義了,把他們送回金河北岸,朕完全同意。”
“別的事情就沒有了,后天兒臣再向父皇匯報科舉的最后準備情況。”
“科舉就不用匯報了,等結束以后,再完整地匯報一次。”
“兒臣遵旨!”
李適本來還想勸勸父皇注意飲食,但他發現父皇有點疲憊,便躬身行一禮,退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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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下午,政事堂通過表決,由太子李適批準,正式同意豐州刺史郭宋的請求,將勝州榆林縣劃給豐州,這樣,豐州在黃河南岸又多出五百多里的管轄范圍,榆林縣的四千戶人口戶籍也一并劃給了豐州。
這份朝廷牒文是先送到了位于靈州的朔方節度府,無論勝州還是豐州都屬于節度府的軍事防御范圍,各州的軍政事務都受節度府節制,對于地域變動這種比較重大事務,朔方節度府有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