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掩?”齊宏宇呵一聲,他和這警員極不對付,當即嗆道:“你們長南支隊的警察專業素質這么低的么?這種不學無術的人都能混進來?”
“你說什么?”警員一拍桌子站起來。
女警這次卻沒阻止,反而饒有興趣的吃瓜看戲。
“換做是你,要遮掩死者身份,殺人后只剁手指不毀容?”齊宏宇也跟著起身,寸步不讓的反問:“不毀容也就算了,身份證都不拿走,任由它留在死者口袋的錢包里么?”
“這……”警員梗著脖子想說可能是忽略了,殺人,畢竟殺人尤其激情殺人后難免情緒激動,忽視了細節很正常,但一想齊宏宇的身份,這話半天說不出口。
畢竟法醫吃的就是細節這碗飯,需要根據各種細節還原作案過程并鎖定兇器乃至真兇,而且熟知警方破案的方法和流程,犯這種低級錯誤的可能性非常小。
除非兇手不是齊宏宇。
“有沒可能是為了宣泄呢?”女警耐不住也問了一嘴,但她很快就自我否定了,搖頭說:“不太可能。”
“嗯。”齊宏宇對女警的臉色好很多,點頭,重新坐下。
站著的狀態容易克制不住情緒,坐著能冷靜些。
他接著分析:“如果是為了泄憤,不應該砍手指,至少不該只砍手指,拿刀在尸體身上捅幾下更解恨,還更輕松。
但尸體身上傷痕并不多,而且都為抵抗傷,以深度較淺的刺切創、砍切創為主,嚴重創傷只兩處,分別在胸、腹部,被各捅了一刀。
而且尸體小臂接近手腕處還有兩道砍創,說明兇手本意是剁手,但后來放棄了,轉而砍掉指頭。我推測是因為砍不動,人骨骼確實堅硬,尋常刀具沒那么容易砍下。”
女警若有所思,身子前傾伸手,把照片拿了回來,仔細看了幾眼,點頭:“我懂了,兇手在受害人死去一段時間忽然起意剁手,后來又放棄轉而改成剁指頭,應該是有不得已的理由……難道是滅跡?”
齊宏宇立刻抬手抓衣領,想要脫衣服,但雙手被銬住,沒法脫。
年輕警員有些緊張,立刻質問:“你干什么?”
“驗傷!”齊宏宇瞥了他一眼,眼見一時半會脫不掉衣服,只能說:“我申請立刻對我驗傷、拍照,固定留證!”
“驗傷?”年輕警員臉色有些茫然,明顯經驗嚴重不足,也不知究竟怎么混進刑偵支隊的。
“可以。”女警卻了然的點頭。
警員伸長脖子對著照片看了半天,終于后知后覺的反應過來——死者身上有抵抗傷,而非直接斃命,說明二者之間有過搏斗,那死者指甲縫里很可能殘留有兇手的皮屑組織,而兇手事后發現了這點……
齊宏宇提出要驗傷,顯然身上并無傷痕,難道兇手真不是他?
這時,女警卻忽然又說:“但光憑這點,不夠支撐你自證清白——死者與兇手有過搏斗,并不能證明兇手被抓傷,只能說有這種可能,手指被剁也不能完全證明就是因為指縫里留存有兇手的組織細胞。”
“是這樣。”齊宏宇很干脆的回應,就聽他說:“但我能確認兇手一定被抓傷了?”
“依據。”
齊宏宇反問:“你們憑什么判斷本案為熟人作案呢?”
不等他們回答,齊宏宇自己解釋了:“我猜是因為兇殺現場在臥室吧?我老漢時常鎖著門,不是熟人的話,雖然騙開門不難,但不太可能進到臥室里去——而臥室被重點打掃過,所以我懷疑他是在臥室被害的。”
“倒沒錯。”女警點頭,但滿臉迷茫:“這和兇手被抓傷有什么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