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九州世界,“吃自己的同類”是一個極大的忌諱,甚至可以說是高壓線。
無論你是什么出身,無論你之前做過什么,但凡觸碰到了這條高壓線,就是全盤否定,就是邪魔外道,就是一票否決。
比方說勘定善惡的時候,最重要的就是三個問題。
第一,你吃自己的同類么?
第二,你會主動殺害自己同類么?
第三,你喜歡殺戮和虐待么?
如果前兩個問題是NO而最后一個問題是YES,那么這人屬于“亦正亦邪”的類型;如果第一個問題是NO而另外兩個問題是YES,那么這人屬于“可以試著挽救”的類型;如果三個問題都是YES,自然就打死算了;但如果第一個問題是YES,那么就算另外兩個都是NO,基本也屬于“打死算了”……
吃自己的同類,這就是最喪心病狂的邪魔,完全不值得挽救了。
在這些邪魔外道里面,普遍最讓人憤恨的,是那些吃人的人。
妖魔吃人,畢竟大家不是同類,譬如人吃六畜五谷,雖然惹人恨,但大家也不過就是立場相悖,誰打死誰都天經地義,沒什么可多說的。
但人吃人……那就著實不是“打死”就能完事的。
比方說大夏法律,有所謂“十大惡、四大罪”,前者是即便新皇登基大赦天下,也不會赦免的;后者是罪行嚴重到僅僅“死”都不足以懲罰,需要用酷刑處死,并且死后要禁錮魂魄再加以折磨的。
而四大罪的第一條,便是“食人為樂”。
這四大罪,用潘龍前世的說法就是“罪行特別嚴重”、“情節特別兇殘”、“影響特別惡劣”……的那一類。它們可以說是大夏法律的高壓線,觸者即死!就算是老幼病殘、癡呆瘋癲、立功有爵……也不能抵消懲罰。
甚至于,就算是帝蒼穹這等人物,他也不敢吃人——盡管他會用血蒼穹把受害者吸血吸到死,但他真的不吃人……至少畢靈空沒說過他會吃人。
而潘龍前世,已經基本廢除死刑,可“殺害多人”、“手段殘忍”和“吃人”等幾類惡性犯罪,依然是要被判處死刑,甚至立即執行的。
潘龍兩世為人,對于“吃人”這件事都極為反感。此刻一看防剿局明明白白地使用人血制造藥水,頓時想起了那些傳聞。
如果防剿局真的飼養吃人的魔物,甚至于自己就吃人的話,那這個組織……也就不用繼續存在下去了!
他眼中冷光閃爍,心里暗暗下了決定。
防剿局眾人雖然并不很理解潘龍的憤怒,但看到潘龍臉色突然冰冷,殺氣一下子就強烈到漫溢出來,甚至于讓周圍的空氣都在顫抖,地面上浮現出了一層薄薄的冰霜。
……誰都看得出來,他真的生氣了。
一瞬間,強烈的氣勢覆蓋了所有人,這氣勢讓防剿局一行無不心驚膽戰,感覺一塊沉甸甸的大石頭壓在自己胸口,甚至連呼吸都變得艱難起來。
那個正在給同伴灌藥水的防剿局警察感覺最為強烈,剎那間,他甚至覺得自己被幾十把利刃刺在了皮膚上,陰森森的寒氣幾乎浸入骨髓,似乎下一秒鐘就要被亂刀分尸一般。
他急忙大聲喊:“沒有!這是用森林巨魔的血配制的藥劑!”
潘龍身上的殺氣頓時就降低了許多,問:“森林巨魔?”
“沒錯!”那警察急忙解釋,“森林巨魔有極為強大的恢復能力,我們養了兩只,每次喂它們吃一只豬,交換它們放血給我們當原料,配制巨魔恢復藥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