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萬兩買個正四品的朝廷大員,值不值?
值啊,簡直太值了!
商戶,在大明是一個最畸形的社會階層,他們有錢,卻沒有地位,他們不能穿綾羅綢緞,不能住豪宅大院,不能坐轎子出行,甚至連教司坊官辦女支院他們都沒資格出入。
雖然到了明朝中后期,這種限制已經有所松動,商戶只要不到處炫耀,你穿綾羅綢緞,住豪宅大院,坐轎子出行也沒什么大不了的,但是,這些都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人家不跟你較真,一旦碰到貪官污吏要跟你較真,就憑這些事都能整得你傾家蕩產!
他們急需獲得社會地位,培養后代去考科舉獲取功名甚至是納捐買官盛極一時也是因為這個原因。
就算是以前,他們納捐最多能買到個七品以下的散官,也有很多人趨之若鶩,因為有了官職在身,他們的社會地位就不一樣了。
想穿綾羅綢緞,隨便穿;
想住豪宅大院,隨便住;
想坐轎子出行,隨便坐;
想去教司坊官辦女支院,隨便去;
不說縣太爺在自己面前要低頭,至少那些什么九品芝麻官甚至是不入流的小吏是不敢在自己面前張狂了。
還有,能在族譜上記一筆,某人某年出任中書舍人或者光祿寺大使什么的,這本族譜的含金量就不一樣了,那真叫一個光宗耀祖啊。
現在,張斌竟然告訴他們,連正五品、正四品的朝廷大員都能買的到,這是什么概念,連縣太爺都要跪在他們面前叫大人,連知府大人都要以禮相待,跟他們平起平坐!
還有,在族譜里面記上一筆,某人某年出任光祿寺少卿又或是太仆寺少卿,這還得了,這已經不是光宗耀祖的問題了,這是要光耀后世,被自己的子孫后代傳頌啊,我某某老祖宗是光祿寺少卿,我某某老祖宗是太仆寺少卿,這話說出去,多有面子。
因此,陳子龍剛把《納捐助餉法》念完,整個場面都有點失控了,下面的大商戶都不顧禮儀,激動的討論起來。
“老王,光祿寺少卿你要不要,你不要的話先借我點銀子。”
“老趙,我金陵哪家店面你要不要,要的話我馬上盤給你。”
“老周,我想捐個太仆寺寺臣,上個月那筆貨款你幫個忙,趕緊給我結了吧。”
這家伙,要是崇禎坐上面,非發飆不可,你們當朕不存在是吧,這么大聲喧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