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產生一定的經濟效益,公司高管不僅要扣發獎金,甚至還可能被調整崗位與職務。
二家單位分別進行核算,最終明寧區建設發展公司愿意上交2億元土地出讓金而成為贏家。
范學明知道明寧區城市發展投資公司總經理孫義云由張峰抽調來的,于是根本就沒有通知他來商量接盤的事情,而是通知了明元區城市發展投資公司總經理嚴翔。
嚴翔是孫義云調出后上任的,由于業務關系,私下里與孫義云關系不錯,為了謹慎起重,他向孫義云談起此事,孫義云勸他少惹這種麻煩。
為此嚴翔覺得要上交這么的土地出讓金根本不合算,也就放棄了爭奪。
孫義云向張峰匯報此事,張峰也是大吃一驚,他驚訝于范學明竟然能如此移花接木地拿走施長華提出的方案。
不過,對于范學明提出的方案,張峰倒不能反對。
施長華是想白拿那些專業市場的地塊,而明寧區建設發展公司愿意上交2億元土地出讓金,這是真金白銀的2億元啊,不是2000元、20000元,憑什么要讓施長華接盤?
如果張峰強行干預,就會落下放任國有資產流失的不良影響。
張峰覺得讓明寧區國有企業參與續建天勝商業廣場也是好事,畢竟二個麻煩問題都解決了,而且自己作為區委書記,以后在視察時天勝商業廣場時,可以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議,雖說不能保證百分百執行,但至少能做到百分七八十的落實。
為此張峰告訴施長華,不能接盤天勝商業廣場也沒有關系,只是范學明的一番話徹底惹怒了施長華。
過了二天,施長華接到區長秘書的電話,來到范學明的辦公室。
范學明開口說道:“施總,我找人核算了一下,原天勝區的那幾條街的專業市場地塊還是很有開發價值的。”
“為此我想要適當修正一下方案,接盤企業需要上交2億多土地出讓金。”
施長華假裝不知道內情地說道:“范區長,這與原先商量的方案,差距太大,我無法接受。”
范學明則嚴肅地說道:“紫華集團原先就從事過一些不法行為,現在讓你們重新開始,施董卻還是沒有接受教訓,還一心想著坑國家的錢,這種行為要不得。”
你不同意就算了,或者提高要求也算了,干嘛亂扣帽子?于是施長華生氣地回應道:“紫華集團原先是李風負責,他和紫華集團已經受到了懲罰。”
“我原先是出于感恩,才會主動提出接盤方案,現在看來是我自作多情了。”
事已至此,施長華覺得沒有必要多說,便轉身而去,甚至連句客氣話也懶得說,實在是范學明的態度和話語太欺人了。
施長華也沒有把談話內容告訴張峰,而是直接找四海會進行申述,尋求幫助。
四海會的介入,讓天勝商業廣場的續建工程更加復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