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老百姓都不會象陳光老婆態度那么強硬,要么吃點虧,或者少得點便宜,早點簽字,事情也就過去了。
畢竟提早拆遷還有獎勵,而且這個獎勵幅度還是蠻大的,完全可以抵消一些損失。
不過,不管什么人怎么做工作,陳光老婆就是一個態度,不行。
北湖區開發區建設當然不可能由此而拖累整體開發進程,如果望春村地處開發區邊緣地段的話,北湖區拆遷指揮部可以決定不拆遷陳光的家,可以讓他家和幾家態度強硬的農戶繼續保留著。
只是望春村地處北湖區開發區中心地帶,如果這幾戶人家不進行拆遷的話,一是影響開發區的整體面貌,二是影響開發區的整體利用。
常務副市長蘇恒今天出面做工作,但陳光老婆還是堅決不同意拆遷。
蘇恒惱怒之下,召集北湖區的領導和拆違指揮部的負責人商量怎么辦。
大家的意見出奇地一致,進行強拆!
說實話,要辦成一件事或者平息某些不容拖延的社會矛盾,有時候,需要負責處理事情的領導先斬后奏或斬而不奏;有時則需要打政策、法律的“擦邊球”,甚至不得不“闖紅燈”、“越紅線”,“走鋼絲”、“打險牌”,采取某些政策法規依據不夠充分的措施甚至違規手段,才能實現既定工作目標或維持正常運轉。
就以目前的北湖區開發區拆遷工作來講,一方面開發區的拆遷、建設、招商、投資等工作,一環扣一環,數字、指標、考核如一座座大山向基層干部和分管領導壓過來。另一方面,大部分領導干部知道不準非法拆遷、暴力拆遷,要耐心細致地做工作。
那么問題來了,既要在短時間內完成拆遷任務,又要溫聲細語地勸說拆遷戶簽訂協議,令所有人滿意。
北湖區領導和開發區拆遷指揮部陷入兩難,因為根本無法兼顧到。
大多數領導干部在權衡利弊后,內心的天平會向前者傾斜。
當然并不意味著這些領導干部是要完全犧牲老百姓的利益,只為讓上級滿意。
在大多數城建和拆遷的活動中,如果可能的話,東華市基層領導干部還是愿意用正確、科學的方式與拆遷戶商定補償協議,但面臨有些在他們看來冥頑不化的釘子戶時,想到緊迫的任務時間和巨大的考核壓力,基層干部和分管領導也不會拒絕使用一些“非常規手段”,如高價收買釘子戶,默許采取斷電、砸玻璃、強制推行拆遷等手段。
這些劍走偏鋒的招法,有的合理合法,有的與法治精神相悖,有的游走于法律政策的邊緣,有的帶有實用主義色彩。
其結果也具有雙重性:既能化解一些工作中的難題,獲得一定的治理效果,也可能帶來某些后遺癥,如拆遷戶被強拆后要上進行訪等。
換在平時,張峰對于這樣的強拆活動,也是只能保持沉默,持既不支持也不反對的態度。
不過,這二天,吳省長在東華市暗訪,為此張峰不希望強拆的事件發生在省長的眼皮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