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換上一副冷淡的模樣,淡淡地說道:“趕緊起來,立刻帶路!”
“司公,那家伙怎么辦?”衡胡瞥了一眼倒在血泊之中,疼暈了的李伯,問道。
司匡笑了笑,重新把劍拔出來,“衡兄,今日,我再教君一個道理!”
衡胡:“???”
“儒家若想穩居朝堂,大學之道還不夠!”
“還要怎么做?”
“很簡單!”
司匡面無表情,拿著劍,對著李伯的心臟,惡狠狠地刺了下去。
“噗!”
劍穿透了胸口,又沒入一半。
一介薔夫,直接斷氣,就此身亡。
躺在地上的張仲,盯著死透了的李伯,眼珠子差點瞪出來。
腦海中只剩下一個念頭:真的殺了?他們怎么敢的……
還沒等他驚完,又有一陣瘋語在耳邊縈繞。
“儒家若要制衡朝堂,還需要以春秋大義,制裁不法之人!”
司匡轉身。
見這位來自《周易》學派的儒家“高材生”面帶疑惑。
神態莊嚴,眼神犀利,一字一頓,解釋:“君可理解為——‘春秋決獄’!”
衡胡:“!!!”
衡胡瞳孔驟然收縮,眼睛亮了!
以春秋決獄?
這個說法挺新鮮。
色恭,禮至,作揖而拜。
請教,“敢問司公,此四字何解?”
“除了用我大漢律外,可用《易》、《詩》、《書》、《禮》、《樂》、《春秋》六經中的思想來作為判決案件的依據。當然,亦可用儒家其他經典!”
“凡是大漢律中沒有規定的,就以儒家經義作為裁判的依據;凡是大漢律與儒家經義相違背的,則儒家經義具有高于現行法律的效力。”
最后,微微一頓,總結用意,“以法,使儒學,深入百姓之心!可成就大一統之業!”
衡胡依舊維持著作揖的姿勢,閉眼沉思。
理解有些模棱兩可。
睜眼,輕呼,“公可否為學生舉例?”
“可!”
“甲無子,撿一棄嬰乙,養大之后,乙殺人,甲藏之!”司匡微微一笑,淡淡地問道:“應如何判甲?”
“根據大漢律令,藏兇者,當重刑!”衡胡睜開眼,沉聲回答。
“若春秋決獄,則甲無罪,乙或償命,或發配三千里充軍!”
衡胡后退一步,靈光乍現,忽然想到了什么。
沉吟半晌。
瞇著眼睛,吟誦,“《論語·子路》曰:‘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正是!”
張仲躺在地上,連腎痛都忘了。
他雙目發直,呆呆的盯著眼前這兩個殺入此地的不法之徒。
嘴有些發干,咽了一口唾沫。
這兩個人是個瘋子吧?
不光殺大漢官吏,還能說出一套殺人脫罪的借口。
不過,他不以為然。
狗屁的春秋大義!
狗屁的春秋決獄!
陛下奉儒家為正統又如何?
法,終究是法!
把儒用到法上,那還是儒?
況且,你倆玩這一套,不怕法家找麻煩?
這倆瘋子的言論,簡直是在顛覆大漢朝堂‘、顛覆大漢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