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造具,若方春禁火之時,于野寺山園叢手而掇,乃蒸,乃舂,乃以火乾之,則又棨、樸、焙、貫、相、穿、育等七事皆廢。其煮器,若松間石上可坐,則具列,廢用槁薪鼎櫪之屬,則風爐、灰承、炭撾、火筴、交床等廢;若瞰泉臨澗,則水方、滌方、漉水囊廢。若五人已下,茶可末而精者,則羅廢;若援藟躋嵒,引絙入洞,于山口灸而末之,或紙包合貯,則碾、拂末等廢;既瓢、碗、筴、札、熟盂、醝簋悉以一筥盛之,則都籃廢。但城邑之中,王公之門,二十四器闕一則茶廢矣!
【譯文】
本章是講因時節和地點的原因,可以不使用的器具等,所以篇名為略。
可以不使用的造茶的器具是在寒食節時候。采茶后,只進行蒸、搗、烤干,所以錐刀、撲、焙、貫、相、穿、育等器具就沒有什么用處。
可以不使用的煮茶的器具是在山林中,坐在林間的石頭上,那么槁薪鼎櫪這類工具就可以不用了,諸如風爐、灰承、炭撾、火筴、交床等。
如果是在山泉旁取水飲茶,那么就可以不用水方、滌方、漉水囊。
如果總人數在五人以下,同時茶末可以磨得好點,就可以不用羅了。
如果是攀巖而上,在山洞里面飲茶,或者在洞口烤后磨好,用紙包包好,那么就不用碾和拂末了。
如果瓢、碗、筴、札、熟盂、醝簋這些器具都用筥來盛放,那么就可以不用都籃了。
但在城里或者是王公家,二十四種器具缺一種的話,那么整個飲茶的程序就不全了,自然就不必飲茶了。
注:
方春禁火之時:禁火,古時民間習俗。即在清明前一二日禁火三天,用冷食,叫“寒食節”。
藟:藤蔓。
嵒:讀音、意思均同“巖”。
絙:繩索。
《茶經·十之圖》
【原文】
以絹素或四幅或六幅,分布寫之,陳諸座隅,則茶之源、之具、之造、之器、之煮、之飲、之事、之出、之略,目擊而存,于是《茶經》之始終備焉。
【譯文】
用絹素四幅或六幅,將前九章節的內容分別寫在上面,掛在飲茶室的墻上,可以隨時看內容來規范程序。這樣《茶經》就完成了。
注:
圖:掛圖。是指把《茶經》本文寫在素絹上掛起來。引《四庫全書提要》對本章的說法:“其曰圖者,乃謂統上九類寫絹素張之,非有別圖。其類十,其文實九也”。(譯文:所謂圖,是說把以上九章用絹素寫好掛起來,并非是另外有圖。雖然分了十章,但相關內容實際是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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