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徐佑大勢已成,土斷和檢籍用的幾乎全是寒門子弟,這些人隱隱崛起朝中,他們的支持固然重要,但已不是不可或缺。
反對不成,那就只能支持,至少跟著徐佑走,經濟受損,政治上還能保住地位。
兩害相權取其輕吧!
沒過多久,徐佑以太后的名義,把皇室占有的十座名山和二十一處湖澤交歸國有,再把徐氏在義興的所有山澤交歸國有,只保留了錢塘的三座山兩個湖——這還是因為錢塘是翠羽營、楓營、虎鈐堂和玄機書院等至關重要的機構所在地,必須保持一定的私密性,才能防止出現安全漏洞。
但僅憑義興的山澤,就算不如皇室,也是幾代人積累的巨額財富,干脆利落的交出來,讓所有質疑者都無話可說。
只有身正,才能服眾!
其他各門閥世族也參照徐氏的標準,按照官階和爵位,依次遞減交歸國有的山澤數量。
再經過統一調度,把這些山澤間的肥沃良田分給貧苦百姓,成立農業協作社,由當地州府提供農具和糧種,鼓勵百姓互幫互助,并免去前三年的賦稅,力爭不讓這些好不容易從佃農變成自耕農的齊戶不再次流失。
但這些措施也只能暫時的治標,不能治本!
要治本,必須改革稅法。
縱觀歷代賦稅制,總體特點是:征收的標準由人丁向田畝、資產過渡;征收的方式由實物地租轉向貨幣地租;征收的名目由多種成分轉向單一貨幣;征收時間由不定時發展為定時;農民服役由必須服役發展為可以代役。
從春秋初稅畝,劉漢的口賦制,到曹魏戶調制,再到均田制和租庸調制,全都是人口和田地同時征稅的二元法。
隨著時代進步,朝廷發現二元法太加重農民的負擔,一旦遇到災年和重大變故,就會造成大量自耕農破產,然后土地被瘋狂兼并,進而影響國家的方方面面。
為了改變這個狀況,唐后期的兩稅法仍然收人頭稅,但對人口普查力度變弱,宋中期的方田均稅法也仍然收人頭稅,但是把田稅向地主階級傾斜,明中期的一條鞭法,清中期的攤丁入畝,
所有稅法的改革,核心內容都是讓征稅更便捷,百姓負擔更輕,讓國家更強盛,并逐漸的取消人口稅,只征收資產稅。
可惜的是,這個過程,延續了整個封建時代,直到攤丁入畝的出現,才在名義上徹底取消了人頭稅。
徐佑想做的,是一步到位!
他的底氣,在于占城稻的有效推廣改變了糧荒的局面,人丁爆發式增長有了物資基礎;其次,既然這一年內已經把門閥世族逼到了絕處,那就長痛不如短痛,再逼一逼,說不定就把他們逼垮了!
新稅法早在土斷的時候就開始召集戶部精通度支的人才進行研究,等土斷和檢籍完成,國家準確掌握了大量的土地和人口,有了適合生長的土壤,在升明元年的年底,正式頒布實行。
這一躍進,擊破了門閥世族的最后防線,他們拋棄了幻想,準備和徐佑攤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