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現場的照片,你看一看。”汪新拿出了兩個小紙袋,放在王言面前,“這個是第一次我們在車上發現殘肢的那一次,最后找到的尸體。這個是第二具尸體,兩次作案時間相隔兩個月。這張就是那個丁貴安的照片,你看他胳膊上有個義字,和第二具尸體胳膊上的一樣。
而且這個人跟丁貴安一樣,都是b型血。所以綜合來看,我們暫時認定,這個人就是丁貴安。另外就是這個手勢,單獨翹著小拇指,我還沒研究明白是什么意思。”
汪新嘆了口氣,說道,“這案子按理來說,不應該是咱們的。是哈城的,胳膊是從哈城過來的,受害者也是哈城的。可他們那邊不接,又是咱們發現的,這就落到了咱們頭上。”
王言翻看著照片,笑著說:“咋的,有案子還不高興啊?再說這資料這么全,人家也盡心盡力了,他們肯定自己也查著呢。”
“咱們又不缺案子做,這還是沒頭沒尾,隨機殺人作案的,到現在也沒什么頭緒。你看出啥來了?”
“這個兇手已經殺人殺出癮來了,他是故意殺人找刺激的。”
“怎么看的?”
“不管這個手勢是什么意思,連續兩具尸體出現這個,而且兩人沒有絲毫聯系,也就是你剛才說的隨機作案。那么這種情況下,也就只有這么一種解釋了。卷宗記錄,死者身上財物丟失,說明他是求財。
第一具尸體致死原因為后腦遭受重擊,兇手分解尸體的手法也極其粗糙,中間還換過了工具。先是刀,后是斧,最后還把鋸整上來了,刀斧痕跡先亂后齊,說明他開始手法生疏,內心慌亂,行事倉促,后來漸漸的沉迷其中,心態也穩定下來。
到了第二具尸體,一刀割喉,干脆直接,這就是奔著殺人來的,當然死者身上的錢財也被搜刮干凈了。兩個胳膊的手勢,將前后兩具尸體聯系在一起,畢竟這種巧合幾乎是沒有的。從而認定是同一人作案,而且作案手法在升級。
第一次他搶劫失手殺人,第二次他是殺人劫財。不出意外,要不了多久就會第三次作案。”
馬魁點了點頭:“我們也是這么判斷的,不過沒有你說的那么細致。那你覺得這個手勢是什么意思?”
“就是正常意思。”
“正常是什么意思啊?”
“別想那么復雜。”
王言倒是沒懷疑汪新裝傻,想的多了,也就想不到簡單的事兒了。
他比起了大拇指:“這個,是牛逼,是最好。”
他又收回大拇指,伸出了小拇指,“那你說這個還能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