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兩相一加,天下便有了三十二萬的職業部隊,維持地方穩定。同時規定,所有地方的士兵,都是異地當兵,最少得是不同的郡才行。
水軍改名海軍,擴張到了六萬人的編制,拆分成三路,一路駐東萊,一路駐江都,一路駐建安,更大規模的轄制海上,打擊走私。
同時海軍的擴大,也標志著大隋將要在海貿上有更大投入與收獲,外面金山銀山,全是各種的資源,弄回來就是賺。養海軍的消耗,海軍自己出去弄東西回來就賺到了,海軍士兵都是吃香喝辣的。
這一次王言主持的改革,主要是加強了對于海軍的監管。以往沒有擴張,也是這方面的顧慮,海軍太自由了,限制不住。
眼下將海軍分成了三部,又加派了軍紀、考功等監管,算是有了相應的制衡。三支隊伍,不可能全部背叛,留存一支部隊,甚至留存一艘船以及幾百海軍士兵,大隋都能快速的重建海軍,滿世界的去追殺叛逃的海軍隊伍,大隋有這個實力。
至于規模相當龐大的邊軍隊伍,沒有輕動,還是維持著原本的狀態,不過執法、考功等等的部門也派了過去,利用每一年的考功、督查等等事情,逐步的對邊軍進行清理,緩慢的將敗壞軍紀的人都給弄下去。
屬于是鈍刀子割肉,不會招惹來邊軍集體的對抗,和平的完成邊軍隊伍的純潔工作。
整體的軍隊就是這幾大塊,此外還有一個府兵農閑時候的訓練工作,這也是講武堂的活,落實到地方上,是每個縣的百將的活。
另一方面,王言也將地方部隊負責維穩的作用發揮了出來,所有的地方部隊都有維護地方治安的職責。也就是說,各種的犯罪問題,地方部隊只管抓就是了,抓的過程中有抵抗,只管殺就是了。
而郡一級的部隊,更是保境安民的主力。他們的職責與縣一級的相同,在全郡范圍內作業。同時有權力征調縣一級的部隊,以及臨時征調在冊的民兵,發動對境內的一些反抗勢力的打擊。比如各地嘯聚山林的違法犯罪團伙,比如跟這些山匪、水匪有牽連的地方大戶。
這一安排,當然是越權了,因為搶奪了地方官的執法權,誰是犯罪分子不是由縣官定義的,而是由地方軍隊自由定義的。
這個舉措自然遭到了反對,又是一大堆的請殺王言之聲,百官堅決不同意這個方案的推行。
于是王言退而求其次,表示在地方上,各地的縣官可以請求地方部隊的協助。同時地方部隊,在巡邏的過程中,如遇到犯罪的人,可以自由執法。
同時王言也跟楊廣解釋了一下緣由,本來就支持的楊廣,繼續支持,百官勉強能接受這個結果,于是此一項權力得以確立。
在古代,交通不暢,地方大戶根深蒂固,其實給誰權力都是一樣的。最終也都是地方大戶協作的,所謂的哪一方坐大,不如說是哪一方跟地方大戶牽扯的深,大家沆瀣一氣,地方大戶愿意配合罷了。
畢竟縣官都是流官,過去呆幾年就走,怎么也干不過地方大戶的。從中華有建制以來,不知死了多少的地方官,不是病死的,就是走水燒死的,登高失足摔死的,總之都是意外而死的。但總也不可能有那許多的意外……
除了這些以外,王言又重新制定了后勤補給的路線。結合內陸漕運、近海海運,以及各地方可支配的糧食等等多方位的因素,優化了后勤配給,提高了速度,降低了路途損耗。
同時也確立了地方部隊的補給,確立了地方需要擔負的份額,糧食直接就地解決,朝廷再通過其他方式對地方進行彌補。同時地方部隊也分到了一些田地,可以屯田補充相當一部分的消耗,或者是多種一些蔬菜之類,吃的也能好一些。
主要目的就是降低糧食轉運,減少損耗,節省開支。
至于其他的武備、戰船等等,那是一直都有專人研究的,有著完善產業的。不過軍政分離以后,原本的那些歸屬各個部門的相關人員,都轉到了武備堂那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