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袁月苓咬緊了嘴唇,松開了周嵩的手:“一個深愛你的人,會想要殺掉你嗎?”
“論跡不論心,論心世上無完人,不要用思想罪去審判別人,否則你就著了魔鬼的道。”
趙神父端起咖啡杯抿了一口:“你們都聽到了,牠還說我和小小羊的母親有私情,我以人格擔保,絕無此事。
“但是,若說我對小羊還有一絲舊情……我自己確實不知道,但是經牠這么一說,倒也不敢說,意識深處100%沒有。
“牠對小小羊的指控也是如此。
“說她不喜歡男人,可問題是,不喜歡男人就意味著喜歡女人嗎?
“也許她只是情竇未開呢?
“退一步說,就算她真的喜歡女孩子,只要她沒做出過什么,她也是無罪的。
“牠對周嵩同學的指控,與此相仿。”趙神父總結陳詞:“就算他曾經在某個瞬間,產生過半秒這種念頭,你也得允許——人總會經受誘惑,就算是耶穌也不例外。”
“神父,這個我能明白,我的點不在這里。”袁月苓解釋說:“我是不能理解,狗子……他這么愛我,為什么會產生殺死我的想法?
“就像那個叫陶坤的少年犯,雖然他說他沒有殺韓蓮杰,就算他說的是真的,韓蓮杰也是被他間接害死的。”
周嵩坐不住了:“神父,我是不是應該回避一下?”
趙神父沒有理周嵩,只是對著袁月苓說道:“你不理解是嗎?那我告訴你,因為你已經先一步殺死他了。”
袁月苓怔了一下:“所以,確實是我錯在先?”
“神父也難斷家務事,我不和你們講對錯。”趙神父摸著自己的眉毛:“我勸你們暫且先分開,你們都不愿意,你們又要我以朋友的身份給建議。
“所以我對你們說:情侶,夫妻,家庭,那不是講對錯的地方,是講愛的地方。”
開始灌雞湯和稀泥了么?周嵩想。
“法律,無論是教會法還是世俗法,那都只是一個……框。”趙神父比劃道:“整本圣經,這么厚,天主教法典,那么厚,法律有幾百條,幾千條,可是教會法的總綱無非一個‘愛’字,宗教的精神,也無非就是這個‘愛’字。”
袁月苓好像懂了,又好像沒懂。
“圣保祿宗徒說:我若能說人間的語言,和能說天使的語言;但我若沒有愛,我就成了個發聲的鑼,或發響的鈸。我若有先知之恩,又明白一切奧秘和各種知識;我若有全備的信心,甚至能移山;但我若沒有愛,我什么也不算。我若把我所有的財產全施舍了,我若舍身投火被焚;但我若沒有愛,為我毫無益處。”
“愛……”
“你問我,你錯了嗎?我告訴你,你當然沒錯。
“你有權利不搭理任何你不想搭理的人,到了教皇那兒,他也不敢定你的罪。
“可圣經的法律應該被積極的理解,而不是消極的理解。
“應該做加法,而不是做減法。
“不要總想著,我不做那個,不做這個,我就沒有犯罪。
“要問問自己做了什么。
“你沒有違反任何明面上的法律,可是你的行動缺乏愛。”
袁月苓禮貌地聽著,心里卻想:這不是道德綁架嗎?
“你一定在想,這是道德綁架嗎?”
趙神父好像能讀心一樣笑了起來:“還記得嗎,我們沒有在談論是非對錯,家庭是講愛的。”
“可是,趙神父,”袁月苓不服氣地說:“您不能用結果倒推過程,大一那時候,我和他還不是情侶。”
“我所說的愛,不局限于愛情,甚至不局限于同學、朋友之間。”趙神父解釋道。
“基督的大愛嗎,我懂。”袁月苓笑了笑。
“沒有拿那么高的標準來要求你,”趙神父嘆道:“我只是想問你一個問題,你不用回答我,也不用回答任何人,問你自己的內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