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6日,外灘法院駁回了彭毅誠賠償一個億的請求,給出的解釋是,上滬電視臺可能給彭毅誠帶來的經濟損失,不可能達到1億元。
更重要的是,1億的索賠金額,會讓此次案件的訴訟費用達到驚人的1千萬以上,這也不符合上訴人彭毅誠的個人利益。
最后法院經過和彭毅誠的溝通,將訴訟的索賠金額變為了3500萬元
這個金額基本上符合22部喜劇作品的單次授權價值,彭毅誠最終選擇接受。
17日,法院第一次進行庭外調解,上滬電視臺的代理人王友德和代理律師,都有庭外和解的想法。
但只說明會解除幾天前剛剛簽訂的歡笑今宵節目授權合同,除此之外不愿意給彭毅誠做出任何補償。
彭毅誠當場拒絕和解
當天,彭毅誠與王友德在法院調解庭門外,再次發生了爭吵,被圍觀的媒體記者拍下,讓事態再次升級
18日,法院召集第二次調解,彭毅誠直接拒絕
從彭毅誠正式上訴,到法院進入司法程序,進行第一次調解、第二次調解。
整個案件在華國的影響力越來越大。
彭毅誠以一個讓他自己都沒想到的方式,在整個華國擁有了巨大的知名度,但這種知名度背后,卻不是他的作品和能力被人關注,反而是因為他告了上滬電視臺,才被人觀眾。
這種知名度甚至都無法稱為人氣,因為彭毅誠自己心里清楚,這個官司結束之后,現在這些關注自己的人,大部分都會散去。
但不管怎么樣,知名度的提升,對彭毅誠也不是一件壞事
總有一部分人,因為這個案件認識了彭毅誠,并且看到了彭毅誠在網上和電視臺表演過的那些喜劇作品,并成為了他的粉絲。
因此,短短不過5天時間,彭毅誠的歡笑值又提升了400多萬,讓他的歡笑值重新達到了1000萬以上
但不管這個案子對彭毅誠是好是壞,都到了必須了斷的時間了
19日早上天剛蒙蒙亮。
外灘區人民法院門外,就已經人滿為患。
法院附近的停車位,幾乎都被媒體的車子給填滿了
全國無數報紙、雜志、電視臺的記者,舉著長槍短炮的話筒、舉著各種大小的拍攝設備,堵在法院的大門口。
外灘人民法院已經很長時間沒有這么熱鬧過了。
“觀眾朋友,大家好彭毅誠訴上滬電視臺案,今日即將開庭”
“觀眾朋友們,你們現在看到的大樓,就是外灘人民法院現在距離開庭的時間,只有不到一個小時了”
“這是一場足以載入華國司法史冊的官司彭毅誠與上滬電視臺之間誰對誰錯,馬上就會得出一個分曉大家可以看到,現場已經來了最少50家媒體,他們來自全國各地。但案件的雙發當事人彭毅誠和上滬電視臺代表王友德,目前均未到達現場。”
無數記者現場播報的聲音,嘈雜在一起,好像一群飛舞的蒼蠅,把整個現場都籠罩在一片“嗡嗡嗡”的噪音之中。
甚至有一些記者想偷溜進法院大院,結果被門口嚴陣以待的法警和法院安保人員給攔住了。
現場的氣氛,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哪個明星要在這里搞活動呢
突然,記者們看到不遠處開來了一輛龍威頂配越野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