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最可怕的是圣人的按兵不動,如果讓這事態繼續發展下去,我們也難逃一劫。”李仲文皺眉道:“賢弟認為我們現在應該怎么辦?總不能坐視不管、坐以待斃吧?”
“李兄所言極是!”張瑾點了點頭,緩緩的說道:“賀若弼是保不住了,這樣一個叛徒就算保得住也不保。現在就看圣人能不能看念在皇后情分上,饒過獨孤氏兄弟了。我認為圣人也不希望把事情鬧大,否則他早就下令封城,把大家一律抓捕了,但如果他那么做,就不好收場了。”
李仲文沉聲問道:“何以見得?”
張瑾答道:“賀若弼的口供波及了太多世家門閥,多到連圣人也不敢一刀切,要是一律以謀反罪嚴懲,那么全軍大亂、天下大亂之日就不遠了;所以我們認個錯,作出相應讓步即可達成救人的目的。”
“讓步?”李仲文雙眼忽然大大的睜了起來,呆立半晌道:“經賢弟這么一說,我明白了。正如賢弟所言,如果我們做出讓步,我們或是可以保全大家的性命!”
“李兄指的讓步是什么?”張瑾也激動了,興奮的問道:“只要明白圣人之所求,我們就能針而對之。”
李仲文嘆息道:“還能是什么?無非就是義倉大改罷了!”
做為大隋的子民,只要是在官籍的百姓,都能從均田政策中得到定額的田地,朝廷給百姓的田有兩種,一種是可以傳于子孫的永業田,人均二十畝;一種人死以后,朝廷回收的口分田,俗稱為露田,露田是中男和丁男受田八十畝、婦女四十畝(注:男女三歲以下為黃、十歲以下為小、十七歲以下為中,十八歲以上為丁、六十歲為老。)。
進行依據授田記錄向百姓征收租庸調。不論貧富,一律繳納定額的租庸調。
租即田租,每年要納粟二石;庸則是為朝廷做事勞役,每年替服勞役二十日,如果服務力役的人抽不出時間,既可用錢糧財物來抵役期,也可以出錢出糧請壯丁多的左鄰右里代勞;調是戶調,一般是一匹絹或是一端布,再加三兩綿或三斤麻,具體收什么,依鄉土所產之物而納。
“租庸調”規定以“人丁”為本,不論土地、財產的多少,都要按丁交納同等數量的絹、粟,其中以納物代役的方法,在均田制的同步實施下,使百姓在有土地耕種的同時,保證了充足的農耕時間,不會因為長期服役在外而耽誤農時,推動了農業的發展。
如此一來,便形成了“有田則有租、有家則有調、有身則有庸”的稅制,此制之下的大隋天下“則不堤防而家業可久;以之成務,則不校閱而眾寡可知;以之為理,則法不煩而教化行;以之成賦,則下不困而上用足。”
“租庸調”是固定的,然后還有義倉糧,這個朝廷為了防備荒年而在地方上設立的公益糧倉,每年秋收以后,每家出粟麥一石以下,后又定下了積儲之法,將全國家庭劃分為九等,到了饑荒之年或是青黃不接時,則開倉賑給,確保每個地方上的貧困百姓得到適量救濟,亦能夠使所有百姓在災禍之年不至于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