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否還有其他意見?”
思考了片刻,審判長最終也接受了柳東來的說法。
“沒有。”
被告律師嘆氣。
空口反對是沒用的,他也提不出新的質疑了。
“好。”
審判長點頭,看向柳東來道:“現在可以進入原告舉證環節了。”
“謝謝審判長。”
柳東來微微點頭,隨后將提前找到的新聞投到了公屏上,陳詞道:“就像是我前面說的,這種事情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云圖市的東哥小店,因為店主是一對殘疾人夫婦,被第一個主播發現幫襯了一把火了。后面去的主播打著捐贈愛心的旗號前去采訪,幫倒忙影響生意不說,夜晚休息都要被人打擾,被迫離開了生活了二十年的地方。
東臨市的好運拉面,因為手藝不錯,而且十幾年沒漲過價走紅。同樣也是因為被這些所謂的網紅主播日夜包夾,隱私得不到保障,生意也被斷了客源,不得不關店求安寧!
現在熱度已退,好運拉面重新開張,但走紅前的生意已經沒了,這難道是賠幾碗面的錢能夠補救回來的嗎?
再回到我們本身的案子,我們第一批起訴的主播就有十六個,按照公司分成了七個案子。
直到今日,已經有超過百名網紅在我們的起訴名單之中,剩下的還沒來得及整理。
所以我想問審判長,如果按照被告律師的說法,只需要賠償個人餐位費的話。作為受害者的上述兩名店主,是否要親自抓到所有涉事人員,才有希望討回所有損失?
要知道在被騷擾的半個多月的時間,到場的人員可是超過了千人!
這些店主要怎么找?!
他們沒有我們的財力和信息處理能力,如果費勁千辛萬苦的維權,只能拿到幾碗面的錢,那維權的意義何在呢?
公平又何在呢?!
窮人就活該受罪嗎?!”
“好!”
這慷慨激昂的陳詞,讓旁聽席的支持者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忍不住喊了出來。
反觀被告的家屬們,一個個面色鐵青,交頭接耳。
事情要是上升到社會的高度,三名主播的責任可就大了。
“安靜!”
審判長皺著眉頭敲了一下肅靜錘,看向柳東來道:“你的陳詞結束了嗎?”
“差個總結,請稍等。”
柳東來笑了笑,低頭看了眼資料,繼續道:“綜上,我認為此案是一件事關社會不良現象的案子,是一件從未有過的非不公平財產侵害案,就算暫時沒有相關的法律條文,訴求一樣是合理的。
被告應該賠償自己的違法所得,并因為私自拍攝,對店主人格的不尊重,賠付精神損失費。
完畢。”
說完這一席話,被告的律師臉色已經相當難看了。
這可是類似事件的第一案,若是這個案子輸了,他恐怕會因此出名,甚至影響到未來的仕途。
“被告可以闡述質證意見了。”審判長的話打斷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