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阿黃眼神中露出極恐怖的表情,直向后躲說:“不去,不要去,不是娶媳婦,是殺人,溺殺嬰兒。”
亂說一通,哪里有光天化日之下,吹吹打打的殺人的?樂正云秀看了眼周阿黃,渾身害怕的發抖,象是受了某種極強烈的刺激。
這事透著奇怪,樂正云秀連忙拍了拍周阿黃的后背,細問事情經過。
周阿黃顫抖著說:“七年前,我剛出生的妹妹就是這樣被人放水里淹死的,就這樣,她連外字也沒有取就死了。”然后,用手指頭外面的水塘。
原來,這里流行著一種陋習叫溺嬰,窮人家當生下第三胎女嬰時,因為家里的條件差,沒有能力養活她,在她剛出來的第一天就把她放在水塘里淹死,怕她的冤魂作祟,所以,淹死前吹吹打打,給她作了法事,以嫁陰女的形式送她歸去,所以,采取的音樂是嫁女的喜樂。周阿黃父母是外來戶,第一胎是女兒,第二胎是周阿黃,后面兩胎都是女兒,結果,都是剛生下來就被溺殺了。理由就是女兒是賠錢貨,家里窮,養活不了。
兒女都是父母身上掉下的一塊肉,誰不心痛?不是父母說養不養得了,而是由里正與族長說了算。算法很簡單,村里就五百來畝田,畝產三百多斤,扣除上交的皇糧,每畝只留下二百多斤,最多只能供二百人的吃食,村民除了種田之外,沒有其它營生,當村人口多于二百人的時候,就會有人餓肚子,古時候沒有打胎的技術,為了控制人口,讓活著的人不再挨餓,采取的方法就是生出來以后,根據個人家庭的經濟能力,男嬰要繼承香火,留下,女嬰由村里的里正或族里的族長投票決定生死。這還是太平的年月里,如果是荒年,男孩也難逃脫一出生就溺死的命運。外來戶更被村里所歧視,一聽音樂聲,周阿黃就知道是他原來所在的明教里又有人家生了女兒,母親在后面聲嘶力吼地哭,村民雖然心酸,可考慮到自身的利益,還是吹吹打打地往前送。隊伍越來越近,歌聲已清淅可聞。
不要怨娘的心狠
女兒你投胎走錯門
我家里窮得叮當響
沒錢養你到出嫁
娘希望早入輪回早報到
下輩投胎富人家
錦衣玉食過日子
不再又是受苦的命
“這樣的人間慘劇,難道縣衙門陳縣令都不管嗎?”樂正云秀義憤填膺地問,前些天剛剛對陳縣令建立的好感一下子消失得無影無蹤。
“管啊,殺人償命,朝庭律法寫得明明白白的,可是,剛出生的女嬰名字還沒有計入政府的花名冊中,律法上算不上人,另外,只要名字一登計,村里就得按人頭向朝庭交納皇糧,所以,這等事村里多以嬰兒出生時夭折而上報,因為利益相關,村民也不會舉報,民不告,官不理,恐怕陳縣令從沒聽說過這類事情呢。”年紀最大的徒弟任水流上前來給樂正云秀解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