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和許部說了幾句之后,對方掛斷了電話。
接著許大茂也高高興興的掛斷電話,幸福來的太特么突然了。
高興的表情沒維持多一會,門外響起一陣敲門聲。
許大茂收斂了一下臉上的笑意,叫了聲進。
眼看許部的秘書走進來,許大茂起身迎接。
以他現在的身份倒不是怕這個宋秘書,而是給許部面子。
“許顧問,這是許部讓我給您送過來的辦學許可證。”
許大茂伸手接過:“麻煩宋秘書了。”
所謂的辦學許可證其實就是一張紙,上面清晰的寫著:經審查,同意京城市xxx開辦xx小學、中學、高中、大學,特此發證。
看著這張辦學許可證,許大茂懵逼了。
原來一張辦學許可證上面是可以涵蓋小學到大學所有學校的嘛?
而且許可證上面還貼心的把辦學地址和學校名字空了出來。
簡直了...
下方清晰可辨落款時間是198年4月16日,上頭蓋著京城市教育局印章。
不過這證是許部差人送來的,總不會出錯吧。
極為稀罕的瞅了瞅辦學許可證,過了新鮮勁兒后,許大茂將許可證放在一旁,向這位宋秘書問起辦學條件的事情。
宋秘書顯然來之前是詳細打聽過,認真做過功課的。
當下坐在許大茂旁邊拿出筆在本子上寫寫畫畫,為許大茂講解辦學所必須要達到的條件。
首先就是學校名稱預先核準(舉辦盈利性學校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舉辦非盈利性學校向縣民政局提出申請)。
向教育局提出籌設申請(需所在地人民政府簽字蓋章),經審核同意后,下達同意籌設批復文件。籌設期不超過三年。
向教育局提出正式設立申請,縣教育局組織評估組進行評估,評估合格后辦理辦學許可證。
注冊登記(舉辦盈利性學校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核準登記,舉辦非盈利性學校向民政局提出核準登記)。
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并載明產權;
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籌設批準書;
籌設情況報告;
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并應當提交各項法律法規規定的材料。
接二連三的條件聽的許大茂一陣頭大,這他媽開個學校怎么還能這么麻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