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在南書房舞文弄墨的時候,他倒是也在扒拉琴弦,調的都是濃艷的曲調,用靡靡之音一次次坐實自己紈绔的名聲。
這樣不爭氣的孩子,一日打三回只怕都是少的,更別說什么取代正宮的孩子成為一國之主了。
不過好在,還是順利長大了。
十七歲上下,諾蘭也算遇到了良人,不出所料,依然沒有逃過梨園的魔咒,那是一個十四歲的姑娘,一曲貴妃醉酒唱的極好,身段柔軟,媚眼如絲,遠遠看著,就能勾人心魄。
作為一個男人,對這樣的女子動心本也無可厚非,奈何地位懸殊太過,饒是諾蘭費勁心思的追隨,到底難敵一聲紅顏薄命,排除萬難的相戀了兩年后,姑娘一病不起,撒手人寰。
至于這病緣起如何,那自然是再也追查不出來了的,只是諾蘭心死,再沒有起過婚嫁的念頭,孤身一人活到了現在。
從皇子,到皇弟,再到皇叔,然后便是如今的皇叔公,長壽的不可思議,也孤獨的不可思議。
元夕趁人不備,小心的撞了撞言書的臂膀,輕聲道:“唉,你瞧著什么王爺的帶來的那個戲班子,我看著倒有趣的很。那服飾那裝扮,說是價值連城也不為過吧。”
他眼力好,這么遠的距離也能一眼瞧出那戲服上頭的文章,飛龍走鳳用的可都是比頭發絲還細的金線,還有那上頭的珍珠,色澤剔透,飽滿圓潤,尤其是胸口那一圈,每一顆都是龍眼大小的南珠。
元夕道:“我可聽說這南珠比起北珠來可是更要珍貴十分,這么多珠子穿在一件衣服上?唉,玉璃,如果哪天你真窮了,咱們去把這王爺的戲班子打劫過來是不是就能重回巔峰了?”
雖說這話說的有些遠了,畢竟這言公子手里還有些壓箱底的錢財,再加上向安那鑰匙的加持,一時半會兒可能不會發生這樣的情況,可對于言書的財務狀況元夕還真的是一刻也不敢疏忽。
他跟在這少爺身邊這些日子,眼看著他大手大腳的花錢,自然,言三公子的衣食住行是一樣不能馬虎的,綾羅綢緞山珍海味自是少不得,可要萬一哪天他又跟在冀州似的把銀錢當做柴火燒,到那時又該如何是好?
作為言書的貼身侍衛,元夕自認要將這一塊也一并把控好才算不負眾望。
誰知,言書并不領情。
他看了一眼依舊笑意盈盈的忠義王,低聲回道:“你啊少信口胡謅了,說者無心聽者有意,若是一不小心禍從口出,可別說我不顧你。”
“怕什么。”元夕笑道:“那不成這王爺有千里眼順風耳?我在這兒說一句,他那里就能全盤接收?便是孫悟空也沒這樣神通。偏你小心,疑神疑鬼的。”
這么一個老人,就算五感健全,神童強壯,也不可能在這種距離下聽到自己說什么。
“是嗎?”言書不置可否,在婢女端來的刨花水里頭凈了手后,習慣的朝著她禮貌的笑了笑,轉身又去看忠義王,對著元夕道:“你素來看人極準,從沒有錯眼的時候,除卻天賦外,更重要的是因為你的心一直是沉著的。饒是周遭鶯歌燕舞,對你來說都是虛無。這是你的優點,好好揣著,輕易別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