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早晚要送回去,那么早回總是比晚歸好一些。
李集徹底放棄了掙扎,也清楚的認知到眼前這個人怕不是能輕易聽進人勸的,當下也只能聽天由命道:“說吧,你想如何,我配合你也就是了。”
……
李集走后,屋子里又只剩了言書和元夕兩人,宅子外頭的喧嘩似乎也漸次消失了,想是暮雨態度強硬,終是把那些人打發走了。
元夕支著下巴看言書,笑道:“其實細想想,娶個平民丫頭對你來說算得上是件好事兒。至少表明你想要安定平凡的心思不是?”
“這件事的根本原也不在我怎么想不是嗎?”言書道:“我命由天不由我,除非我甘心赴死,否則都是枉然。對青文來說,我這樣的人,活著就是一種罪孽。”
“這話說的灰心,倒不像是你一貫的心性。我不過是平白勸你一句,倒招出你這些要生要死的話來了?”元夕撇嘴:“成個家不好嗎?有個姑娘知暖知熱的在你身邊照顧著,不比你放這么些鶯鶯燕燕花紅柳綠的小子丫頭在院子里強?”
為了避嫌,也為了做實自己虛弱無能弱不禁風又愛享受的紈绔子弟之名,更為了往后某一天有人心有算計的扯出言書和謝簡樂之間本不存在卻能叫人做出文章來的過往,言書也算自毀的可以。
言書笑道:“我這樣的人,既給不了人平安喜樂,也沒法承諾給誰一生相守,大約是沒資格娶媳婦兒的,尤其是你說的那些平民丫頭,我配不上人家。”
說什么靖朝第一公子,不過是花街柳巷的笑稱罷了,誰沾上誰倒霉,還不如嫁給那些在田間耕作的粗壯漢子,求個波瀾不驚總是能夠的。
“黎元夕,你過來。”
拋開前頭的十幾年不說,自元夕來這兒的一年多里,從沒有聽到言書用這樣的語氣鄭而重之的叫過自己。
溫柔有之,歉然有之,無奈有之,唯獨沒有像現在這樣,直直的不帶任何別樣的情緒,聽著似乎就真的只是想叫自己。
元夕回過頭,不期然的撞進了他眼里,沒什么情緒,只是認真的看著自己。
“怎……怎么了。”元夕自省這幾日也沒做什么壞事,值得他這般連名帶姓的叫自己。
雖有踟躕,可還是老老實實的靠了過去,不想言書也站起身來,抬手附上了他的脖頸。
這人體溫極低,一雙手冰涼徹骨,突如其來的接觸凍得元夕忍不住想要哆嗦。
“這花看著倒是沒有痕跡了。”
當時種下的蠱,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的融進了元夕的血液里,最開始殷紅如血的彼岸花反而逐漸暗淡下去,到了今兒已經完全不見痕跡了。
元夕下意識的轉頭想瞧,這才想起自己后脖頸上的東西自己是瞧不見的,倒也不大在意,笑道:“你是說這個呀,嚇我一跳。這本不過是個記號,認了主自然也就不會隨時顯露了,除非發作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