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各有旗主”
說話之際,曹七七站在五拱石橋頂端,遠眺前方:
“前方就是慕陵的陵園了,慕陵雖然位于清西陵,但其神道放棄與泰陵相接,最南端就是我們腳下的這一座五孔橋,這也是慕陵的第一座建筑,它改變了清皇陵中的三路三拱石橋的慣例取而代之的是一條五拱石橋”
“整座石橋依舊是青白石建成,雕有桃形望柱頭,荷葉凈瓶欄板,橋長83.36米,寬10.66米,大家可以看到整座橋姿態優美,宛若飛虹橫跨南北”
曹七七說著移動鏡頭給眾人展示四周的景色。
盡管地面的磚石由于年久失修,有些凹凸不平,但站在橋上遠眺八方,青松環繞,大河蜿蜒,古道西風應和著宮樓玉宇,縱是冬季,無形之中多了幾絲荒涼之感,置身其中依舊美不勝收使人心曠神怡。
“不愧是風水寶地”
人們贊嘆不已。
“有機會一定要去旅游看看”
“主播,你繼續說八旗,八旗旗主是誰?”
“還有,你說的包衣佐領,是不是就是包衣奴才呢?”
短暫的話題打斷,還是難以阻擋人們對清朝八旗的好奇。
“你們關注的終點是不是奔偏了?”
曹七七哭笑不得,沒想到眾人居然關注點是這個。
“佐領就是牛錄的意思,這個說過”
所謂包衣,就是包衣佐領管領下人,或稱包衣人;是清代八旗制度下世代服役于皇帝、宗室王公之家的一個奴仆群體,稱之為包衣奴才也不為過。
分為佐領下人、管領下人、莊頭人三大類,主要擔任府員、護衛、隨侍、莊頭、陵寢園寢守護等多種差使,從事管家務、供差役、隨侍等,所以有“內八旗”之稱,與被稱作外八旗的更具軍事職能的旗分佐領相對,但遇有戰事包衣也應征參戰。
包衣一詞的記載最早見于《滿洲實錄》(清實錄)之中。
最初的起源是女真部族的下層成員、統治家族收養、接納的非血緣關系的家族、氏族成員和部分外戚族眾等。如內府完顏氏就曾因與清太祖努爾哈赤有姻親關系而被編入包衣。
隨著努爾哈赤家族勢力的不斷擴大,包衣的來源也日益復雜。從之前的來源又拓展至戰俘、契約奴仆和獲罪之人。此后,以他們作為主體的包衣成員身份也日漸穩定,開始以一個奴仆階層的形象出現在歷史之中。
“因而,包衣與包衣的地位也有所不同”
直屬于皇帝的上三旗包衣稱作“內務府屬”,也稱內三旗包衣;
隸屬于旗主王公的下五旗包衣稱作“王公府屬”
曹七七手撫摸著欄板,緩步朝橋下走去。
“上三旗包衣有自己的戶籍,屬于正戶,其地位屬于正身旗人之列。由他們所組成的服務于皇室的機構——內務府平衡了宦官在宮內的權力,降低了宦官專權的可能性。”
下五旗包衣中也有一部分擁有自己的戶籍,另一部分則依附于主家戶口之內。隸屬于包衣旗籍之人,除后妃家族抬旗、立戰功、為官表現優異、罪案平反等緣故外,其身份是世代固定的,所生子女曰家生子,再生為二輩奴、三輩奴等,世代為主家服務。
代數越多越受主家信任,地位也較高,并掌管重要事務。所以大家經常會看到許多大臣見到皇帝或者王爺等都自稱奴才,比如雍正王朝中,戲說李衛,就是雍正的包衣奴才(當然事實并非如此)。但,《還珠格格》中的令妃就是正黃旗包衣出身。
“除了身份不同,他們的社會地位也有所不同”
曹七七勝似閑庭信步,游覽四方:
“清朝入關之后,包衣可以更廣泛地參加科舉,由此進入仕途;還可以備選甲兵,組成各個種類的兵營。”
上三旗包衣由于直接隸屬于皇帝,屬于“皇帝家人”,其地位、仕途、補兵缺的機遇都要大大高于下五旗包衣。
下五旗包衣由于私屬于王公,出仕機遇也基本局限于王公府內任職。但朝廷一旦選任下五旗包衣為官,也無需征得其主家首肯。終清一代,包衣出將入相、擔任封疆大吏之人是非常多的。
“當包衣奴才在主人家可是沒有任何尊嚴可言的”
曹七七嘆了口氣,瀏覽完了腦海中的記憶,她心情有些不好:
“包衣雖為奴仆,但主家無權對其隨意進行人身侵犯。皇帝會對虐待包衣的王公主家按照律例進行懲處,但虐待之事仍屢見不鮮。”
比較嚴重的一例當屬道光十八年(1838年)惇親王綿愷囚禁屬人一案。惇親王綿愷僅因瑣事接連囚禁屬下包衣達80余人,后被人告發,道光帝大怒,將綿愷降為郡王,革去宗令、都統等職,罰俸三年。綿愷受此打擊于同年十二月薨逝。
也有許多包衣與主家相處融洽。還有個別悍仆勢大,反過來欺壓王公主家的例子。
如康親王府包衣張鳳陽曾將康親王杰書的岳父家搗毀。此外,一部分出任莊頭者在清中后期實際上控制了主家的地,并租種給佃戶,成為了“二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