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七七搖了搖頭:
“歸根究底,冰敬、炭敬都是一種前規則”
“冰敬”是指明清時期地方和下級管員在夏季給六部司管的“孝敬”,“炭敬”指的是冬季的給六部司管的“孝敬”
二者打著“為京管消暑降溫”“為京管購置取暖木炭”的名義,既不提到“錢”“財”二字,無絲毫銅臭之氣,又兼有體貼入微之意。
“服,大寫的服,送禮送到這份上也是牛皮”
“這豈不是和孔乙己一樣?”
“讀書人的事,怎么能偷呢?”
“面子問題”
曹七七聳了聳肩,不置可否:
“這是管場的規矩,三節兩壽、某缺補差、“冰敬”、“炭敬”都必須送禮,但是并不在臺面之上,是謂“潛規則”。”
曾國藩的家書中也曾有提到冰敬炭敬:曾國藩擔任翰林院檢討后,家書提到:“男目下光景漸窘,恰有俸銀接續,冬下又望外官例寄炭資,今年尚可勉強支持。至明年則更難籌畫。”。
“哦吼,原來,老曾也是一俗人”
“當時社會環境如此”
曹七七懶得理會他們的爭執,繼續說道:
“養廉銀不僅沒有完全解決官員的生計問題,反而助養了官員的豪奢之風”
據記載:
道光九年進士——張集馨從道員升任按察使后進京覲見的花費是:“別敬軍機大臣,每處四百金,賽鶴汀不收;上下兩班章京,每位十六金,如有交情,或通信辦折者,一百、八十金不等;六部尚書、總憲百金,侍郎、大九卿五十金,以次遞減;同鄉、同年以及年家世好,概行應酬,共用別敬一萬五千余兩”
從中可見一般。
《清朝文獻通考》批評:“入愈豐而累愈重,知有私不知有公。縱倍給薪津,歲增經費,何補若人之揮霍,空益小民之負擔”,這是因為“廩入既厚,縱侈隨之,酬應則踵事增華,服用則豪奢逾度。”再加上晚清財政困難,俸銀、養廉銀常常停支,官員“借口于養廉不足,肆行侵漁”。
除此之外,
有一種說法:清初文管的俸祿標準是依據萬歷《大明全典》制定的低薪制。
但事實并非如此,清朝的低薪制與《大明會典》沒有半毛錢直接關系。
實際上《大明會典》載正七品:歲該俸九十石。內本色俸、五十四石。折色俸、三十六石。本色俸內、除支米一十二石外。折銀俸三十五石。折絹俸七石。共該銀二十六兩九錢五分。折色俸內、折布俸一十八石。該銀五錢四分。折鈔俸一十八石。該本色鈔三百六十貫;合計一年約領大米1,105公斤、27兩五錢白銀及寶鈔360貫,足夠12口人一年的開銷,再加上明代所有的外命婦、誥命夫人有自己的年俸,并不包含在管員支俸中,地方管府的行政、人事、伙食開銷也不需要地方管員負責,再加上七品優免田賦80畝,免丁徭8人,又再加上稍為大一點管多半有兼俸(比如夏原吉領戶部尚書、太子少傅、少保三俸,王守仁領兵部尚書、左都御史、新建伯三俸,海瑞亦有吏部右侍郎、南京右都御史二俸,加上外命婦的俸給,各邊鎮守各管尚有1~20頃的養廉田,這些都不需要“孝敬”京管,也不需要被被內務府或皇帝巧立名目訛詐),明代管員真實的薪俸比目前所認知的要來的高。
所以清初延續的并不是明代的薪俸制度,而是關外那套類分贓制的封建制度。
“那大清滅亡之后,守陵人怎么活呢?”
有人緊接著提出了一個現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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