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令文書,中國歷代帝王向所屬臣民發布的各種文書的統稱。”
曹七七沿著神道一面向前優哉游哉地走,一面介紹道:
“戰國以前詔令文書使用的各文種還沒有專名,都沿用文件載體名稱,一般又通稱為書。”
春秋時期有人把古代史官記錄的文字匯編起來,稱為《書》,后世稱為《尚書》。
匯編者給每篇文字加上篇名,有的稱典,如《堯典》;有的稱誥,如《湯誥》、《洛誥》;有的稱誓,如《湯誓》、《牧誓》;有的稱命,如《說命》、《顧命》。
誥、誓、命等稱謂對以后詔令文書文種名稱的形成有很大影響。
戰國時期:
戰國時期有的國君發布命令的文書被稱為令,或稱命書,這是詔令文書按文件性質命名的開始。
秦漢時期:
秦統一六國后,規定:皇帝的言詞稱為制,對臣民有所告誡稱為詔,因而形成的文字也稱為制和詔。
制和誓原是一個字的不同寫法,是發布號令的動詞;詔和誥也是一個字的不同寫法,是告訴的意思。
從秦代開始,詔令文書有了法定的文種名稱。
漢代承襲秦制,詔令文書的文種繼續使用制、詔,此外又有策和戒書兩種。
策由文件載體名稱轉為文種名稱,形制仍用長短相間的簡編連起來,文字用篆書,用以封諸侯王、三公;罷免三公也用策,但載體用較短的木簡,文字用隸書,分兩行書寫。
漢代皇帝對臣僚有所詢問也用策。
東漢末年開始,把封拜諸侯王、任免三公的策字改寫作冊,以與對臣僚詢問的策相區別。
戒書又稱戒敕,用于告誡地方文武官員。
魏晉至隋時期:
魏晉南北朝到隋,詔令文書的文種遞相承襲,仍用制、詔、冊、敕。
敕是戒敕的省文,這期間固定下來成為文種名稱。
唐宗元時期:
唐宋時期除沿用制、詔、冊、敕外,又增加誥、御札、敕牓等幾種。
詔書用于頒布重大的政令,如皇帝即位、宣布大赦、皇帝臨終遺命等,一般都使用詔書;
對臣僚請示的回答也用詔書,這種詔書有人別稱為批答。
制書多用于任、免高級官、爵;施行大賞罰和宣布加恩、減刑;有時也用于宣布大赦。
敕書用于指揮日常政務和任免中等以下官。
冊書用于立太子、封親王、立后妃等,付予受封者作為身份憑證。
唐武德九年(626)高祖李淵傳位給太子李世民,自已退居太上皇,發布命令使用的文種為了與皇帝用的詔相區別,定名為誥,為宋代的太上皇所沿用。
任命官員的制、敕,由尚書省付給本人作為身份憑證,稱為告身,別稱為誥。
御札是唐中葉新增的文種,名義上是皇帝的親筆,用于有所征召和對大臣的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