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郭桓案,純屬no-zuo-no-die。
郭桓案發生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以其涉案金額巨大,對經濟領域影響深遠而為世人矚目。
《明史·刑法二》在記載郭桓案的起因時,曰:
郭桓者,戶部侍郎也。帝疑北平二司官吏李彧、趙全德等與桓為奸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系死者數萬人。
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懷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彧、趙全德伙同戶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吞盜官糧,于是下旨查辦。
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舉告發戶部侍郎郭桓利用職權,勾結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彧、按察使司官吏趙全德、胡益、王道亨等,私吞太平、鎮江等府的賦稅外,還私分了浙西的秋糧,并且巧立名目,征收了多種水腳錢、口食錢、庫子錢、神佛錢等的賦稅,中飽私囊。
朱元璋令審刑司拷訊,此案牽連全國的十二個布政司,牽涉禮部尚書趙瑁、刑部尚書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麥至德等。總計一共損失精糧兩千四百萬擔。
“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系死者數萬人”“核贓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史稱“郭桓案”。
朱元璋在《大誥》感嘆說:“古往今來,貪贓枉法大有人在,但是搞得這么過分的,實在是不多!”
最后,明太祖為了平息民怨,將審刑司吳庸殺了,并稱折算贓糧實有兩千石百多萬石,“恐民不信,但略寫七百萬耳”。
郭桓:意不意外,驚不驚喜?
吳庸:就很難受,老朱,你這樣尊重嗎?
郭桓案最大的貢獻,在于促進了大寫數字的出現!
重點,
重點來了。
郭桓案”促成了大寫數字的出現。
“郭桓案”后,朱元璋將記賬的漢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為“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以杜絕貪官污吏通過篡改數字貪贓枉法。
“臥槽?老朱這么狠的嗎?”
“這幸虧亞歷山大東征沒有進入中國,估計進來了就沒老朱啥事了”
有人忽然感慨道。
“樓上的,這你可就草率了”
人們反駁道。
“如果亞歷山大來早了,7打1,來晚了1V1可能要被抓去修長城,這會咱們看到的長城可能會帶點歐式風格”
“噗......可能還是不是搞個歐洲古堡當箭樓”
“哈哈哈哈,畫面感出來了”
“白起表示:四十萬以下的單子不接,有失排面”
“哈哈哈,傷害性不大,侮辱性極強”
“早期世界大戰之亞歷山大千里送人頭”
“這一波,大佬秦始皇表示很easy,沒見過這么頭鐵的洋詭子”
“估計到時候匈奴就蒙蔽了,瞧著長城頭上一群黃毛”
“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