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崇平老弟,你家里什么時候養了這么個靈物兒?”老道士用筷子朝朱鳥點了點,若是點個貓啊狗兒,也就算了,估計,貓兒狗兒都不會知道是在點它們,也就算不上禮貌不禮貌了。
但,點的是一只妖物,那就不應該了。
朱鳥一翅膀朝老道士的筷子扇去,攻擊還沒有來得打出去,霍九霆輕咳了一嗓子,朱鳥硬生生地收住攻勢,沒站穩,一頭栽進了錦城的飯碗里。
錦城被撲了一臉飯米粒,四五歲的孩子還不知道嫌臟,反而被朱鳥的蠢萌給逗笑了,“姐,你看小紅,好傻哦!”
朱鳥這才聽懂了,原來它的名字叫“小紅”,這朱鳥活了一百多年了,開智的年頭也不短,雖然沒有完全跟上時代的潮流,也知道“小紅”是個不知道多俗氣的名字。
她記憶中,原先那些小姐貴婦們的丫鬟,才會叫這個名字。
朱鳥一下子就生氣了,從飯碗里鉆出來,撲棱兩下翅膀,飛到了門檻上,面朝外面,盯著外頭的靈霧發呆。
夏崇平和盧秋菊也瞧出了不對勁來,夫妻二人對視一眼,盧秋菊問道,“錦城,這鳥,你們是從哪里弄來的?”
“幾幾飛到院子里,小九哥哥幫我抓的。”錦城口齒不清地說道。
就算是一只靈鳥,那也是個扁毛畜生,掉到了飯碗里,還怎么吃?
盧秋菊便幫錦城換了一碗飯,那米飯被她拿去喂雞了。
老道士看到盧秋菊的動作,想到了什么,猛地把筷子往桌上一拍,“崇平啊,別怪老哥不陪你喝酒啊,老哥還有重要的事要做,這酒以后再喝。”
沒有男人不好酒,夏崇平尤其好,他以前之所以不喝,是因為喝不起。買酒不要錢?喝酒不要兩個小菜?不說別的,一盤花生米都不便宜。
夏崇平總是說他小時候村里有個前輩,喜歡喝酒,又沒有下酒菜,一顆黃豆米,能夠喝半斤酒,把黃豆米放嘴里吮吸一遍,拿出來,喝一口,再吮吸一遍,再喝一口,周而復始,最后一口酒喝完,才把黃豆米吃掉。
現在家里條件好了,老道士又正好在,來者是客,他陪著喝兩杯,理所當然。
“這怎么行,喝都喝到一半了,怎么也要把這杯喝完,再說了,有什么事,連飯都不吃非要去做不可?”
老道士也好酒,但酒哪比命重要?
他顧不上禮數,扒了一口飯在嘴里,的確和他平時吃的大米飯不一樣,這里頭蘊含著充沛的靈氣,也恍然明白,這鳥,怎么就突然開靈智了。
“老弟啊,你呀真是前世修的好福氣啊……”
搞不好,連你家的雞都能升天呢!
老道士突然想到,自己連一只雞的命運都不如,不由得悲從中來,什么都沒有說,飯也不吃了,背著手朝后院走去,他要抓緊時間修煉,連一只鳥都走在了他的前頭。
鳥不知道自己背了這么大一口鍋,它正郁悶呢,看到外面有人走進來,不高興地唳叫一聲,那人嚇了一跳,不敢走近,站在魚塘邊,躬身有禮道,“九少爺,到點兒了,咱們該上路了!”
霍九霆如若未聞,他制止住了夏崇平,“叔,我師父他有心事,您別管,您吃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