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音華一愣,馬上理會過來自己其實說錯了話。她剛剛說的和現在很多發生的離婚案件的原因一模一樣,男人成功了以后就拋棄自己的糟糠之妻。也許正是因為接觸了太多這樣的案件,讓她在心底潛意識的認為這樣是對的。
“如果你要這樣想,那么我很好奇你的女權組織到底是為了什么?”陳怡榮略有一些憤慨的說道:“連封建時代的婚姻法,在七出三不去中都有先貧賤后富貴不去。怎么可以因為自己的成功就膨脹倒認為可以拋棄和自己共苦的愛人呢!”
古代大名鼎鼎的“休妻”在很多電視電影作品中都有表現,被認為是壓迫歧視婦女的典型,而“七出”相信很多人都了解。
但之后還有一個“三不去”知道的人就少了。
“七出”指的是:不順父母、無子、淫、妒、有惡疾、多言、竊盜。顧名思義,這七個休妻的理由都可以通過字面意思輕易的了解。
漢朝的《大戴禮記》解釋為“不順父母”:既妻子不孝順丈夫的父母。大戴禮中所說的理由是“逆德”,在傳統中國,女性出嫁之后,丈夫的父母的重要性更勝過自身父母,因此違背孝順的道德被認為是很嚴重的事。
“無子”:亦即妻子生不出兒子來,理由是“絕嗣”,在傳統中國,家族的延續被認為是婚姻最重要的目的,因此妻子無法生出兒子來便使得這段婚姻失去意義。以《唐律》為例:妻年五十以上無子,聽立庶以長。疏議據此認為四十九以下無子,未合出之。隨傳統中國“一夫一妻多妾制”的逐漸成熟,真正是以無子的原因而休妻的情形大為減少。
淫”:敗壞道德、破壞倫常。亦即妻子與丈夫之外的男性發生性關系。理由是“亂族”,也就是因為淫會造成妻所生之子女來路或輩分不明,造成家族血緣的混亂。
“妒”:指妻子好忌妒。理由是“亂家”,亦即認為妻子的兇悍忌妒會造成家庭不和,以及“夫為妻綱”這樣的理想夫妻關系的混亂,而許多看法中,更認為妻子對丈夫納妾的忌嫉有害于家族的延續。而實際上在歷史上因懼內而不敢納妾的名人也不少,他們依然沒有選擇休妻。
“有惡疾”:指妻子患了嚴重的疾病。理由是“不可共粢盛”,是指不能一起參與祭祀,在傳統中國,參與祖先祭祀是每個家族成員重要的職責,因此妻有惡疾所造成夫家的不便雖然必定不只是祭祀,但仍以此為主要的理由。
“多言”:指妻子太多話或說別人閑話。理由是“離親”,在傳統中國家庭中,女性尤其是輩分低的女性,被認為不應當多表示意見,而妻子作為一個從原本家族外進來的成員,多話就被認為有離間家族和睦的可能。
“竊盜”:即偷東西。理由是“反義”,即不合乎應守的規矩。而大多數情況是指妻子將夫家的東西不經過丈夫允許搬到婆家,因為在家從夫,在嫁從夫。
而“三不去”則是對“七出”的例外,就是“有所取無所歸”“與更三年喪”“前貧賤后富貴”。
“有所取無所歸”指結婚時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時已去世,原來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無家可歸。古代無所歸的妻子,若是被休等于讓她自生自滅,而絕大多數情況必然是死路一條。
“與更三年喪”是和丈夫一起為父親或母親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這樣被認為是盡到了最大的孝道,古代孝道無疑是最為重要的,在明朝一度可以和君權抗衡。
“前貧賤后富貴”是丈夫娶妻的時候貧賤,后來富貴了。這是不能休妻的,陳世美因為這樣做,被包拯用狗頭鍘干掉。
“三不去”雖然是作為“七出”規定的補充規范,而其中“惡疾及奸者不在此列”。也就是說,妻子若符合“七出”中的“有惡疾”及“淫”兩項,則不在“三不去”的保障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