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匪群看見狗娃動也不動,還以為這位是被嚇傻了,最前頭的幾個哈哈大笑的就躥了上來。
然后,就是一陣刀光血雨。
鋼刀如線,雪色光華飛舞,狗娃沖入群氓中,殘肢斷臂霎時如草屑般揚起,周身一片紅霧。
那厲鬼模樣的壯漢好似分裂肢體的神魔,只能依稀看見殘影的刀光只要挨著,便將人體裂開幾瓣。
強盜也是人,即便民間都傳他們殺人不眨眼,那也只是因為殺人的刀柄握在他們手中。
如果說握刀的是別人,他們的表現其實和普通人也沒有什么兩樣。
嚇破膽子的匪盜們,如同炸開的鍋,也不管邊上就是田壟泥地,跳進去就是一通瘋跑。
仿佛只要不回頭,就不會被那頭惡鬼追到。
對于這些匪盜的選擇,狗娃是很不理解的,畢竟他的速度比匪盜快很多,這些匪盜卻背對自己。
難道他們不知道,面對兇猛的狩獵者,將后背暴露出來,是何等危險么?
但他是來狩獵的,不是來上課的。
所以提著刀,貓著腰,如獵豹般一個個追擊過去。
最終,二三十個匪寇,一個沒跑了,滿地的殘肢斷臂,染紅好幾畝田壟。
確定再沒有遺漏的狗娃回去壟道,迎著緋紅色的落陽舉起鋼刀,鋼刀刃口上已經有了些許鈍鈍缺口。
人沒有猛獸天生的利齒、尖爪,所以要用武器彌補差距。
從這個角度講,兵器就是人形猛獸的爪牙。
但骨頭很硬,尋常刀劍斬不了幾次,就會邊鈍甚至斷裂。
所以確認“爪牙”還能應付多少戰斗,對于人形猛獸來說,是很重要的。
而手中這把刀,斬了那么久才出現幾個鈍口,真是好東西。
若是巴山家能有十幾把這樣品質的“爪牙”,捕盡山中匪寇,也不算什么困難嘛。
狗娃一邊合計,一邊往巴山府邸走,不無浪漫的想道。
至于遍布田壟的血腥恐怖,對他沒有絲毫影響。
他從小被那個名叫老秦的獵戶,當做獵犬訓練,飼養。
兩三歲時便已學會如何咬斷獵物的脖子,直到對方斷氣。
相較于山中猛獸的血腥氣,人血味道其實極淡,自是無甚影響。
行走修羅場中的狗娃自在如常,而在他頭頂的天穹上,有十數顆游移極快的亮星,爍曜異色光芒。
……
此時的賴九,就同爛泥一樣,癱軟在巴府外的院墻角。
他一直覺得,自己比巴山那個糟老頭子,更愛嬌蓮。
那老頭子只是貪圖嬌蓮的美色,而他才是真正深愛嬌蓮靈魂的男人,他愛嬌蓮,更甚自己的爛命。
他一直是這么認為的,可是當他看見強盜在黃溪村肆虐時,腦中卻只有逃跑的念頭,連嬌蓮的影子都尋不到。
所以在狗娃將他帶來巴府墻外,他才羞愧得失神。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他忽然覺得自己同巴山那個老色鬼也沒什么兩樣。
不,還是有不一樣的,他急忙否定!
此時的老色鬼一定已經跑了個沒影,而他雖然剛剛有過害怕,但終究會如天神下凡般出現嬌蓮身邊。
而嬌蓮會明白,誰才是真正愛他的男人,與他雙宿雙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