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李總已經失去了第一大股東的身份,但他畢竟在硅谷那邊混過,資本運作玩的賊溜,將股權分為了AB股,所以還是擁有百度的絕對控制權。
方杰對此倒是無所謂,反正1500萬美元拿下百度36%的股份在他看來已經占了大便宜,如果不是李總不肯再多讓出股份,他是打算砸進去5000萬美元絕對控股的。
還是那句話,便宜不可能被自己一個人占了,能跟得上他節奏的大佬,能帶就帶一帶,既然百度跟上節奏了,那就順手帶上車吧,自己也省事。
另一方面,沸騰集團正式插旗后,目前也成了眾矢之的,規模已經不亞于一個財閥了,如果真成了前世BAT的綜合體,肯定會倒霉的,所以未來還是讓李總和小馬哥一樣,幫沸騰到前面遮風擋雨吧,自己盡量保持低調就好……
其實現在沸騰集團已經無法低調了,麻煩已經來了。
今年兩會期間,國家已經對《著作權法》進行了修改,加入了「網絡信息傳播權」的條款,并且宣布在2002年1月1日期實施。
也就是說,現在不少人都在等著元旦呢,新法案一旦正式實施,沸騰網管將迎來無數的官司,而且這種官司只要打,沸騰必然敗訴賠錢。
此前沸騰網管上面的各種資源,絕大部分都是沒有購買版權的,以前無法可依的情況下,大多數版權方都是睜只眼閉只眼,因為實在沒那個心力去計較,而且打官司成本太高,也未必能有什么結果。
其實現在網絡上,又不是沸騰網管一家在這么干,很多私人網站同樣在大肆盜版,即便新法頒布實施了,也很難起到什么實際效果,只不過是因為沸騰網管太引人注目,肯定會被槍打出頭鳥罷了。
所以集團成立大會前后,全公司最忙碌的不是游戲開發部門,而是法務部和版權部,上百號人天南海北到處飛,大肆購買各類版權內容。
按照方杰的指示,目前版權收購所采取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直接買斷,一種是按網吧下載量分成。
其中按分成方式付費明顯是方杰耍了滑頭的,全國網吧上機數量是相對有限的,所以版權費也就有個上限,封頂費用是能大致估算出來的。
只要把這個費用給版權方一算,再把買斷費用稍稍提高那么一點,大多數人都會選擇買斷,至于未來版權升值問題,只有少數人會看的這么長遠,落袋為安才是大家的第一選擇。
但很顯然,網吧電腦數量一直在持續性爆發性增長,分成方式才是利益最大化的選擇。
這其中還有個妙處在于,未來隨著家庭個人用戶、手機用戶的增長,網吧會逐步沒落,如果是買斷的版權,以后賺的錢都進自己的腰包,而不用分給別人,所以方杰現在就是想盡千方忽悠版權方直接賣掉手中的版權。
而且版權內容以后的賺錢模式,并非下載收費,而是流量收費,只不過現在絕大多數人都在盯著沸騰網管,還以為下載收費模式才是網絡版權的正確盈利姿勢,因此低估了手中的網絡版權價值,讓沸騰撿了不少便宜。
不得不說,方杰現在考慮問題的角度,已經完全站在了資本方的角度去考慮了,事業做到這一步,要賺夠1萬所希望小學的錢,只能稍稍拉低一點下限,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