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康歡笑坐下,說實話,很開心,故人重逢,這確實是一件開心事。
“這都多少年不見啦,有十幾年了吧。”
“不止,整二十年了。”李康笑呵呵道,“最后一次見你,你才二十五歲。”
“對對對……”譚雄連連點頭道,“二十年了,那一次你說你要去京城謀生,我請你吃酒踐行,便是在此處,我還挽留你來著……”
“一晃眼便已二十年啦。”李康不禁感慨,摸了摸自己花白的頭發,看了看譚雄斑白的兩鬢,道,“你我都老了。”
“誰說不是呢。”譚雄也是點頭嘆息,大有唏噓之意,人生能有幾個二十年。
這時酒和花生米送上來,二人倒酒對飲,連干了三杯,才覺爽利,李康開口問道:“這些年你過得如何?”他說著望向譚雄的衣衫,發現譚雄衣衫襤褸,渾身都是補丁,但從氣色上來看,卻又不是十分落魄。
“湊合著瞎混。”譚雄干笑,回答得有點敷衍。
李康料想他定是生活窘迫,不好意思說,便道:“要不要大哥我提攜你一下?”
這話聽起來有點裝逼,但如果是遇到哪些確實需要提攜的人,便是福音。
譚雄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哪敢勞煩李大哥,李大哥這次回來……是衣錦還鄉?”
“哪是衣錦還鄉。”李康笑道,“我又不是鼎州人,我是隨我家主人來此的。”
“李大哥的主人是……”譚雄隨即意識到自己問的有點唐突,尷尬一笑,道,“哈哈,我問的唐突了。”
李康略顯得意一笑,道:“我家主人的身份,自然不能透露,不過,我可以告訴你一點,我現在每年,五百貫,這二十年,我開銷有點大,只攢下了五千貫而已。”
譚雄聞言驚呼道:“李大哥好運氣啊,果然去京城遇貴人啊,啊呀,了不得,了不得,來,喝一杯!”
二人碰杯而飲,其他桌聽到他們的談話,盡都吃驚地望著李康,江湖人很少提錢,但不提錢并不是他們不在乎錢,江湖人也要生活,錢不管在哪里,都是好東西,視金錢如糞土的俠士也有,但很少。
李康和譚雄吃喝許久,李康舊話重提,道:“怎么樣,譚老弟,要不要為兄提攜你一下,給你攬個大活。”
譚雄湊過頭去,低聲問:“多大的活?”
李康也湊過頭去,低聲道:“一次就抵得上老哥我八十年的辛苦。”
譚雄聞言震驚不已,趕忙低聲道:“此處耳雜,咱們換個地方說話。”
“好。”李康點頭,從懷里摸出一枚碎銀,道,“這頓我請。”說罷便去柜臺結賬,然后和譚雄出了江湖酒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