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取所長,包括傷兵在內,能騎射、做過塘騎的優先進魏隊長的馬隊;炮兵優先進曹哨長的炮哨,余下步兵混編進左右兩哨,等傷兵傷愈,全營視兵種比武較擠,發下九等兵勛。”
“兵勛,比較武藝賞罰?這,行不通么?”
屋里的人基本上都當過兵,盡管劉承宗說出的詞是用士兵和武勛拼湊而來,但對他們來說很容易理解。
因為幾乎每支部隊的將領,都嘗試過用兵部刊印戚繼光的兵法來約束,每月比較武藝,定上中下九等賞格。
但是無一例外,就算說明書放臉上,也沒人能操作成功。
飯都吃不飽,拿啥賞,又憑啥罰?
連帶著到現在,人們已經不認為這是一種有效的比較武藝、賞罰軍卒的方式了。
“咱也用九等,但不按戚將軍那個來,把它像將校武勛一樣,包括傷兵每人都是八等,制定適用于步、騎、炮三兵科的比較科目與標準,超過標準升一等、未達標準降一等,戰陣立功升一等、受罰降一等,當作獎懲制度。”
馮瓤說:“可咱沒軍餉,獎啥懲啥?”
“這就是我想說的戰利品標準了,咱們有營部、有軍官、有士兵,劫掠作戰所獲戰利全部上繳,錢糧七成留營部,余下三成錢糧及各種戰利,由營部下發給軍官一成、士兵兩成。”
劉承宗抬手解釋道:“將來滿編,營部錢糧由營將與七名哨長共同擬票支配,用于采買物資、軍士吃用,至少半數票通過才能取用,大伙兒覺得怎么樣?”
隊長全部不吱聲,他們很清楚,這事他們沒發言權,主要就看如今三名哨長的意思。
三名哨長都有決定權,對這種分配方式比較認可,稍加商議,營將改為兩票,合九票,達到五票就能取用。
隨后劉承宗幾人就分配戰利的詳細份額幾次商議,最重制定出士兵依照兵勛,在士兵總分配戰利品里的額度。
九等算半份,再低就是輔兵,依附于戰兵,沒有分配戰利品的權利。
八等算標準額,升一等加一份,三等以上升什長,參與一次戰利分配減一等,減到八等為止。
戰利品中不易分割的,由營部折算錢糧配給,有需要的士兵可以從營部使錢糧兌走。
如此一來,既能激發士兵積極性,又因戰利總量恒定,保持平級單位多勞多得的整體競爭氛圍。
有了這套東西,獎懲賞罰都能以此而來,軍法也能確實起到震懾的作用。
諸如官軍軍法里,動不動就斬首,并不適用于義軍,但反了非原則性錯誤,可以用降兵勛的方式來懲罰,甚至一擼到底,直接打到輔兵里去。
到這個時候,劉承宗才說出兵勛在他心中真正的作用:“諸位記不記得,延水關外那日,我在關城上看得清楚,我們散了,官軍也散了,但官軍能很快重整旗鼓,哪怕互不隸屬的士兵,也能找不同的隊長歸伍。”
曹耀對那天的記憶太清楚了,嘖了一聲道:“沒辦法,他們士兵都認識隊長,咱的人能把什里四個戰兵認全就不容易。”
互相熟悉,也是組織能力的一種,盡管比較松散。
“我想說的就是這個,組織,諸位隊長回去一定要與部下軍士說清楚,這兵勛,也可用于亂戰、掉隊的情況,哪怕都打散了、跑散了,兩個兵聚在一起,那就由兵勛高的人做主,收攏潰軍,團結突圍尋找大部歸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