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中國不會在數目字上管理,實際上確實是不可能,因為沒有那技術條件。
其實朱重八的后代找到了那個時代最好的辦法“用貪官治貪官”,就像嘉靖、天啟皇帝一樣,讓權臣去弄錢,**嚴重了就殺掉一批,再換一批上來。
西歐封建社會沒這問題,領主管農民,國王只能找領主要賦稅,領主不用貪污,因為農民的地租本來就是他的。
同時也意味著西歐君主權力弱小,國家也不強,必須跟領主分權。
進入資本主義社會也基本延續這種治理思路,政府管的越少越好,管的越少代理成本自然也越少。
如何消除**,中國傳統社會寄希望于德治、賢人,實踐證明完全破產。
后來又有一種“制度神話”,這是西方人近代以來給弄出來的,通過一種制度設計,加上人人為己的基本假設,就可以通過監督制約消除**。
全部消除肯定不可能,至少在成本沒有增加多少的情況下,得到了很好的解決。
但是,這只是一種假設,有生活經驗或者有一點點博弈論知識的人都可以明白,這種假設在現實中不存在,參與博弈的人輕松可以把設計制度時期待的對抗博弈變成合作博弈,而且隨著博弈次數越來越多,合作默契必然會建立。
后世歐美許多兩黨制度的國家早就在一百多年的博弈中形成了默契,壟斷了美國政治所有資源,把普通老百姓想改變的努力扼殺在搖籃中。
國會、政府、法院和社會組織、企業之間也形成了很多**的潛規則和默契。
國會兩院的議員,特別是位高權重的參議員,設計之初就是讓他們代表各州人民監督聯邦政府,可是現在后來變成了聯邦政府、企業之間的**掮客。
參議員和眾議員有兩種不同層次的**,低層次的**就是多報花賬,高層次**就是用自己承擔的職務,為企業謀取利益。
聯邦和州兩級議會的議員都擁有很多權力,特別是其中一些長期擔任議員的,掌控著法官和很多國家機關關鍵職務的提名權,掌控著監督政府部門的權力,圍繞著這些資深議員形成了復雜的**和利益輸送網絡。
在社會生產條件一定的情況下,搞監督部門、監督人員、監督制度,不是沒有作用,而是作用有限。
隨著時間進行、博弈次數增加,都會慢慢失效。
舉個博弈論的經典例子:囚徒困境,如果兩個罪犯是第一次被抓,第一次被隔離訊問,他們都會傾向坦白,讓警察獲得最大勝利。
但是,這兩個罪犯是慣犯,幾十年了都一起做案,經常進警察局,還能指望囚徒困境會起作用?
搞三權分立起不到作用,其他監督機制的作用也會隨著時間遞減。
根本解決**問題只能依靠生產力水平、科學技術的升級。
打個簡單的比方,讓稅務人員挨家上門收稅,肯定貪污嚴重,讓商家都裝上稅控收款機,貪污自然減少,不用什么教育、也不用搞人盯人的制度建設。
假設用現代技術條件穿越到明朝管理國家,貪污的空間就被壓縮到很小。
全國土地精確丈量、還有衛星天天在天上測繪,各地有什么水旱災害中央政府都能知道得清清楚楚,土地產量也能精確預測,官員還怎么貪污?
現代社會還有貪污,最大的原因就是很多交易(產生財富的土地)中央政府沒有掌握,一旦所有的交易都電子數據化了,而且處在政府監控下,貪污自然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