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沒有今天的技術封鎖這回事,對于亞洲國家,歐洲強國基本是只要出錢,什么先進武器都可以賣給你。等于說八國聯軍很大程度上靠著繳獲武器攻入了北京。
這些武器,大部分是在倉庫里被發現的,而不是在清軍手里。
為何清軍把武器藏在倉庫里,卻不發給部隊用?
20年前,曾國藩和李鴻章剛打完太平天國和捻軍,二十年的內亂終于結束了,曾國藩和李鴻章在煩惱一件事,這事甚至比打仗還頭疼。
這問題是軍費的報銷問題。
當時湘軍淮軍要報銷的軍費合計約3000萬兩銀子,因為湘軍淮軍工資很高,士兵是為了錢在打仗,曾國藩和李鴻章其實就是個總包工頭,帶著鄉親們出來打仗,常年在外不回家,士兵工資很大部分基本是拖欠著。
只有最后工程做完了,皇帝滿意了驗收給錢,然后士兵們才能拿到全部工資。
太平天國,捻軍都打完了,皇帝對工程質量也表示滿意,也愿意給錢,但按照當時的財務程序,需要戶部來審計,審計合格后皇帝蓋印。
難題來了,戶部的工作人員,書吏們提出按規矩,曾國藩和李鴻章必須出一筆錢賄賂他們,才通過審計。當然這筆錢當時不叫賄賂,而有個名字叫“部費”。
他們要的有多少呢?全部報銷費用的1.3%。
等于說3000萬兩銀子,要出40萬兩賄賂。
按晚清時代的白銀的購買力,這錢相當于現在的8000萬人民幣!
曾國藩和李鴻章拿不出來,也不愿意拿出來。
當時就算打點一名軍機大臣,給1萬兩也很夠意思了。
而且這40萬兩還不是分給戶部的堂官的,而是分給戶部的一般工作人員-----書吏們的。
從身份上來說,他們的地位和曾國藩天差地別,但他們形成的團體,卻可以真做到一手遮天,哪怕是戶部尚書,敢破壞他們的既得利益,都有可能被他們趕走。
原因很簡單,這種部費雖然實際是敲詐,但卻是全天下的書吏們的幾百年來的正常收入一部分,而書吏們其實承擔了政府運營的實際工作,當官反倒是不做事光拿錢的,不按規矩來的結果是得罪全朝廷的書吏,最后結果是無論辦什么事以后都會遇到麻煩。
所以曾和李還真不敢不給這錢。
最后討價還價,把40萬兩還價成8萬兩。
但曾國藩還是不滿意,于是寫了一篇報告給皇帝,講了自己的難處,請求這筆軍費不給戶部審計直接報銷。
而皇帝同意了,曾國藩感激涕零,覺得這比讓他升官還高興。
但最后曾國藩還是按先談的這8萬兩價格,把錢給了戶部官吏。
跟皇帝打招呼只是個保險,以免戶部書吏們漲價。
但給錢的規矩是不能破的。